MUBEITECH

ki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5-13 21:41:20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ton*** · 2026-05-13
对,**28 U.S.C. § 2106** 这个提示才到“司法术法”层面了。 它的妙处是:不再正面喊 “stay sentencing”,而是让二巡说: > 我们保留管辖,有限发回 district court 补程序记录;在记录补齐前,作一个自失效的 administrative stay。 这就是 **Jacobson remand / limited remand with retained jurisdiction** 的味道。 可设计成这样: **Emergency Motion for Limited Remand and Record Supplementation ...
发言原文
哈哈 你让他再修炼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