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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4 21:24:27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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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现在我认为这三份原件把你最初想写的文章核心改变了。 最强的切口已经不是: “Geyer反水。” 而是: “联盟在2025年3月建立了一套双轨申报体系:在Geyer/Himalaya Restoration一侧把喜交所客户作为Owner主张§853(n)产权;与此同时,又广泛指导投资人进入政府的Victim Petition/remission程序。更值得注意的是,它提供的Victim Petition示范没有写‘我是郭文贵犯罪的受害者’,而写成‘我是政府没收行为的受害者’。” 这句话现在三份原件完全托得住。 而且这个发现比简单骂“偷梁换柱”更厉害,因为它直接暴露了一个法律问题: 他们似乎想同时保留“钱本来就是我的”和“我要进入victim remission拿钱”两种身份,同时又试图避免明确承认损失是由郭的犯罪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