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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发言

发言时间:2025-07-14 19:03:3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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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法庭: 不,那不是定义。我可以假设你的学位不是法律专业的,对吗? 周先生: 不,不是的。 法庭: 所以那就不是定义了,不。 周先生: 那我可以谈谈我所认识的燕萍这个人吗? 法庭: 不行。 周先生: 好的。我今天来这里唯一的原因是希望我自己的观点能被听见。 法庭: 我理解这一点。但法律对“犯罪受害者”有一个非常具体的定义,我其实已经为你解释过几次了。而且,可能有很多人钦佩王女士,认为她品格高尚,是一个很好的人。这是有可能的,也许你就是这样的人之一,但这不是你在这里作证的理由。只有受害人,真正的受害人,才被允许发表受害人陈述,而你已经说了你不是法律定义下的受害人。 周先生: 我不是她行为的受害人。 法庭: 那你就请退下。谢谢你。 周先生: 好的,谢谢您。 法庭: 有没有人是符合受害者定义的?女士您可以上前。您刚才听到我说的话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