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现在的形势是,美国司法各方联合起来打压被告和第三方,明目张胆的。庭外又有联盟和无知群众不断递刀子,现在能做的就是给被告量刑后上诉准备尽可能充足的证据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美國刑法中的「程序正義」(Procedural Justice)基於憲法修正案,指審判過程中的公平、透明與合理性,核心在於法規所規定的程序必須「正當」(Due Process)。它強調「過程」比結果更重要,認為唯有通過公正的程序,才能確保結果的合法性與正當性。程序正義保護人民在面對國家強大力量時,不會遭受肆意羈押、懲罰或財產沒收。 程序正義的核心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源自《大憲章》,美國憲法第五與第十四修正案明確規定,不得未經正當法律程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 看得見的正義: 程序必須公開、透明且客觀。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違反合法程...
现在的形势是,美国司法各方联合起来打压被告和第三方,明目张胆的。庭外又有联盟和无知群众不断递刀子,现在能做的就是给被告量刑后上诉准备尽可能充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