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对的,就是先上车,再补票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这种提前协调究竟只是合法的资产保全和诉讼风险管理,还是在第三方产权尚未最终 adjudicate 之前,事实上已经预先决定了资产最终流向? 这两者法律意义完全不一样。 另外,有一点我要帮你纠正措辞:目前公开记录显示 Taurus Fund LLC是Mahwah的title holder,所以说“非郭家族的Taurus公司”可以表达你想强调的“法律上独立第三方实体”,但如果要写进法院文件,最好不要直接预设“Taurus与郭完全无关”。因为Luc的诉讼恰恰就是要证明Taurus实际上是郭的alter ego,而这个问题后来也进入了司法裁判。 如果把2023 Mahwah Sett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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