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ECF #2667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2667
- 类型
- UNKNOWN
全文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 John P Morgan(约翰·P·摩根)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和蒙蒂斯律师事务所,专业公司) 195 Church St. 13th Floor New Haven, CT 06510
当事人(仅勾选一项) 当事人(仅勾选一项)
诉因 (简要说明诉因,包括所涉及的全部美国法条) 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544、548和550条以及《纽约州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273、274和276条,请求撤销并追回欺诈性转让及相关救济的起诉状
(最多对五(5)个方框编号,以主要诉因为1、第一备选诉因为2、第二备选诉因为3,依此类推。) FRBP 7001(1)-金钱/财产追回 FRBP 7001(6)-可免责性(续)
11-金钱/财产追回-§542 财产返还 □ 61-可免责性-§523(a)(5),家庭扶养义务
68-可免责性-§523(a)(6),故意且恶意的损害
14-金钱/财产追回-其他 63-可免责性-§523(a)(8),学生贷款
64-可免责性-§523(a)(15),离婚或分居义务
FRBP 7001(2)-担保权的有效性、优先顺位或范围
21-担保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有效性、优先顺位或范围 □ 65-可免责性-其他
31-批准出售破产财团及共同所有人的财产-§363(h) □
41-对免责提出异议/撤销免责-§727(c),(d),(e) □ 81-债权或权益从属 FRBP 7001(5)-撤销确认 FRBP 7001(9) 确认判决
FRBP 7001(6)-可免责性 FRBP 7001(10) 对移送诉讼的裁定
66-可免责性-§523(a)(1),(14),(14A) 优先税收债权 □ 01-对移送债权或诉因的裁定
62-可免责性-§523(a)(2),虚假借口、虚假陈述、
67-可免责性-§523(a)(4),受托人欺诈、侵占、盗窃 □ SS-SIPA案件-15 U.S.C. §§78aaa et.seq. 02-其他(例如,本应在州法院提起的其他诉讼
□ 如本案涉及州法实体问题,请勾选 □ 如主张本案为根据FRCP 23提起的集体诉讼,请勾选 □ 如起诉状中请求陪审团审判,请勾选 请求金额 $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 Bridgeport(布里奇波特) Julie A. Manning(朱莉·A·曼宁)
February 10, 2024 律师(或原告)姓名正楷
提交破产案件将在破产法院管辖下设立“破产财团”,该财团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构成,无论该等财产位于何处。由于破产财团范围广泛,且法院管辖权十分宽泛,可能会就破产财团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发生诉讼。也可能发生涉及债务人免责的诉讼。此类诉讼如在破产法院提起,称为对抗程序。
提起对抗程序的一方还必须填写并提交表格1040,即《对抗程序封面页》,但该方通过法院案件管理/电子案件提交系统(CM/ECF)以电子方式提交对抗程序的除外。(CM/ECF在提交过程中获取表格1040中的信息。)填写完成后,封面页概述对抗程序的基本信息。法院书记官需要该等信息以处理对抗程序并编制法院活动所需的统计报告。
封面页及其所载信息,不替代亦不补充法律、《破产规则》或法院地方法规要求提交和送达的诉状或其他文件。封面页大部分内容不言自明,必须由原告律师填写(如原告未由律师代理,则由原告填写)。每提交一份起诉状,均须向书记官提交一份单独的封面页。
原告和被告。应准确填写原告和被告在起诉状中所载的姓名。
律师。如已知,应填写律师姓名和地址。
当事人。请在第一栏中为原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并在第二栏中为被告勾选最适当的方框。
请求金额。填写起诉状中请求的美元金额。
签名。本封面页必须由记录在案的律师在表格第二页的方框中签署。如原告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必须由该律所的一名成员签署。如原告自行诉讼,即未由律师代理,则必须由原告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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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等, :
债务人。 :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
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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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P MORGAN(约翰·P·摩根), :
被告。
第11章受托人根据《破产法典》第544、548和550条以及《纽约州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273、274和276条,请求撤销并追回欺诈性转让及相关救济的起诉状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以其在Ho Wan Kwok(郭文贵)(“债务人”或“Kwok”)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中获任命的第11章受托人(“受托人”)身份,提起本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Guo Wengui、Miles Guo和Miles Kwok,以及其他众多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Holdings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Holdings公司)。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和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保罗·黑斯廷斯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Luc A. Despins,作为Ho Wan Kwok破产财团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对John P Morgan(约翰·P·摩根)(“被告”)提起本对抗起诉状(“起诉状”),陈述如下:
1. 受托人提起本对抗程序,以撤销并追回债务人在本第11章案件开始前对其财产所作的转让。
2. 债务人通过其另我空壳公司Lexington Property and Staffing Inc.(Lexington物业与人事公司)(“Lexington”),在申请日(定义见下文)之前向作为初始受让人的被告转让了金额为$112,500.00的资金。
3. 该等转让属于实际欺诈性转让,因为债务人将其作为其“空壳把戏”的一部分实施,并且作出该等转让的意图是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的债权人。
4. 本院根据28 U.S.C. §1334(b)对本对抗程序具有事项管辖权。
5. 本对抗程序已根据28 U.S.C. §157(a)移交本院审理。
6. 本文所请求救济的法定依据包括《美国法典》第11编(“破产法典”)第544、548和550条,以及《纽约州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273、274和276条2,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州法对应规定。
2 下文对《纽约州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的全部法条引用均称为“N.Y. Debt. & Cred. Law”。《纽约州统一可撤销交易法》(“NYUVT”)取代《纽约州统一欺诈性让与法》(“NYUFC”),于April 4, 2020生效,并适用于在April 4, 2020当日或之后作出的转让或承担的义务。对于April 4, 2020之前的转让,受托人在本诉讼中根据NYUFC及《纽约州债务人与债权人法》第273、273a、275、276和278条寻求救济。
7. 受托人系第11章案件中的第11章受托人,依破产法院于July 8, 2022作出的命令获任命[案件编号22-50073(“主案件”),案卷编号523]。
8. 被告为居住于140 W Allacks Drive, Stamford, Connecticut的个人。
9. 债务人于February 15, 2022(“申请日”)在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破产法院”)自愿提交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破产法典”)第11章申请救济的申请书,从而启动上述标题所示的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
10. 于March 21, 2002,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办公室)在本第11章案件中任命了无担保债权人正式委员会。尚未任命审查员。
11. 债务人于March 2022向破产法院提交的破产财产清单声称,其拥有$3,850的资产,并承担数亿美元的负债。3 尽管债务人确实负债累累,但其财产清单未披露债务人通过其众多另我空壳公司(包括Lexington)持有和转让的财产。
12. 于June 15, 2022,本院作出决定备忘录及命令[主案件案卷编号465],指示美国受托人在
3 《资产和负债清单》,第1页(主案件,案卷编号78)。
第11章案件中任命一名第11章受托人。根据该命令,美国受托人选定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担任受托人。于July 8, 2022,本院作出命令,批准任命Luc A. Despins担任第11章案件的受托人[主案件案卷编号523]。 B. 债务人对空壳公司的使用及受托人的对抗程序
13. Lexington是债务人用于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众多另我空壳公司之一。4 多年来,债务人策划了一场“空壳把戏”,利用由家庭成员和/或已知下属名义持有、但实际上由债务人控制的复杂空壳公司网络。该空壳把戏使债务人能够使用、支出和/或转让数百万美元现金及其他资产,同时向债权人隐匿其财产。
14. 自获任命以来,受托人已在第11章案件中提起多项对抗程序,除其他事项外,以确立债务人的空壳公司系其另我和/或该等公司及其资产在衡平法上归债务人所有;且在若干对抗程序中,破产法院已准予该等救济。5
4 在对抗程序 Despins v. HCHK Technologies, Inc., et. al.(Despins 诉 HCHK Technologies, Inc.(HCHK科技公司)等案)(对抗程序编号 23-5013(“HCHK Entities A.P.”),案卷编号 139)中,已对 Lexington(莱克星顿)作出缺席判决;该对抗程序除其他事项外,请求作出确认判决,确认 Lexington 为债务人的另一个自我。受托人在此援引其在 HCHK Entities A.P. 中提交的起诉状(对抗程序编号 23-5013,案卷编号 1)。
5 其中包括下列对抗程序:(i)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第11章受托人诉 HK International Funds Investments (USA) Limited, LLC(香港国际基金投资(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对抗程序编号 22-05003];(i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诉 Greenwich Land LLC(格林尼治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对抗程序编号 23-05005];(ii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诉 Mei Guo(郭梅)案 [对抗程序编号 23-05008];(iv)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诉 HCHK Technologies, Inc. 等案 [对抗程序编号 23-05013];(v)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诉 Taurus Fund LLC(金牛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对抗程序编号 23-05017];(v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诉 Golden Spring (New York) Limited(黄金泉(纽约)有限公司)案 [对抗程序编号 23-05018];以及 (vii) 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诉 Lamp Capital LLC(兰普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等案 [对抗程序编号 23-05023]。
15. 这些诉讼中的事实模式一贯包括:(i) 由近亲属和/或下属持有的、受债务人控制的空壳公司,(ii) 使用来自其他受债务人控制实体的现金购买的资产,和/或无对价转让给空壳实体及在空壳实体之间转让的资产,以及 (iii) 债务人从该等资产中受益,并对其拥有控制权和支配权。
C. 债务人为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权人而实施的行为
16. 除受托人对抗程序中处理的事项外,破产法院还认定,债务人为 Ace Decade Limited(艾斯十年有限公司)(并通过其为 Dawn State Limited(黎明州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并且债务人控制和利用了 Ace Decade Limited 的名义股东 Yvette Wang(伊薇特·王)。6
17. 破产法院还认定,“G Entities”(Gettr(盖特尔)、G Fashion(G时尚)、G Music(G音乐)、GClubs(G俱乐部)、GNews(G新闻)和 GEdu(G教育))、New Federal State of China(新中国联邦)以及 Rule of Law Foundation(法治基金会),连同其他表面上独立的实体和组织,均受债务人控制7,由债务人领导8,和/或服务于债务人的“目的……并作为债务人的商业工具”。9
18. 在申请日之前,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 Liman 法官认定,Eastern Profit Corporation Limited(东方利润有限公司)——一家在转让给债务人女儿之前原由债务人的一名司机持有的实体——“实质上是”债务人的“一家空壳公司”。10
6 准许要求认定债务人藐视公司治理命令之动议的命令,第1、4段(Jan. 24, 2023, Docket No. 1372(“Corp. Governance Contempt Order”)。
7 部分准许初步禁令动议的经更正裁定备忘录,第3段(Adv. Proc. No. 22-05032, January 13, 2023(“The Debtor also controls Saraca Media Group(萨拉卡媒体集团) and a related entity 'GTV'(GTV).”)。
8 同上,第7段(“The Debtor is the leader of The Whistleblower Movement(爆料革命), NFSC, ROLF and Himalaya(喜马拉雅).”)。
9 同上(“The Whistleblower Movement, NFSC, ROLF, GSeries(G系列), and Himalaya serve the purposes of the Debtor, serve as business vehicles for the Debtor, and their members are personally loyal to the Debtor.”)。
19. 债务人不遗余力地阻碍和拖延其最大债权人之一,即 Pacific Alliance Asia Opportunity Fund, L.P.(太平洋联盟亚洲机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PAX”)的追偿工作。2017年,PAX 在 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纽约州最高法院)(“纽约法院”)起诉债务人,索引编号 652077/2017(“PAX案”),请求就所欠款项作出判决。2021年2月3日,PAX 从纽约法院取得针对债务人的 $116,402,019.57 判决(“PAX判决”)。PAX 试图通过扣押债务人的资产来执行 PAX判决——包括 Lady May(梅夫人号),债务人谎称该游艇由其女儿所有;以及债务人在 Manhattan(曼哈顿)的豪华公寓,债务人谎称该公寓为债务人之子以信托方式持有。债务人在判决后程序中违反纽约法院命令的行为,最终导致债务人被处以 $134 million 的藐视法庭罚款。
20. 债务人还将包括 Lexington 在内的其另一个自我作为个人钱袋使用,为其本人及其家人已经习惯的奢华生活方式提供资金,同时将资产隐藏于这些另一个自我中,使其债权人无法发现,并阻碍和拖延债权人就其债权获得追偿。债务人通过这些另一个自我实施的转让,实施了债务人的欺诈计划。
10 Eastern Profit Corp. Ltd. v. Strategic Vision US LLC, No. 18-CV-2185 (LJL) 2021 WL 2554631, at *1 (S.D.N.Y. June 22, 2021).
21. 债务人已在破产法院作证称,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且其奢华生活方式由其家人通过名义上由家人持有的企业提供资金。11 债务人仅列报 $3,850 的资产。12
22. 2023年3月,债务人被逮捕,并在就包括电信欺诈、证券欺诈和洗钱在内的联邦刑事指控等待审判期间仍被羁押。
23. 在针对债务人的刑事起诉书中,United States Government(美国政府)主张,债务人及其共同被告“利用以至少80个不同实体或个人名义持有的约500多个账户,对超过 $1 billion 的欺诈所得进行洗钱。”13
24. 在申请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债务人另一个自我的财产,包括 Lexington 的财产,均为债务人的财产。
25. 在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期间,债务人在 New York, New York(纽约州纽约市)开展业务,包括指示转让(定义见下文)。
26. 本起诉状所涉转让,均通过作为债务人空壳游戏一部分而运作的债务人另一个我空壳公司作出,故其作出时具有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债权人的意图。
11 关于债务人请求作出临时及最终 DIP 命令的听证会,该命令为:(I) 授权债务人取得无担保、次级的申请后融资,及 (II) 安排临时和最终听证会,以及 (III) 授予相关救济(主案,April 27, 2022)
13 见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反对被告 Yanping Wang(王艳萍)审前释放动议的法律备忘录第29页,该备忘录作为证据B附于第11章受托人对 G Club Operations LLC(G俱乐部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反对受托人强制执行动议及相关救济请求的答复(June 23, 2023, Main Case Docket No. 1934)。
27. 债务人故意以此方式安排其财务事务,以便在向其众多债权人虚假声称贫困的同时,隐瞒和耗散数百万美元的资产。债务人在声称一无所有的同时,却大量花费以维持其本人、其家人及密切关联人的亿万富翁生活方式。
28. 债务人隐瞒和耗散的资产包括其从加密货币、证券及其他欺诈计划的受害人处取得的资金。由于该等行为,债务人在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正在审理的一宗刑事案件中面临多项重罪欺诈、洗钱和敲诈勒索指控。见 United States v. Ho Wan Kwok(郭文贵), case no. 1:23-cr-00118-AT [ECF No. 215] (Jan. 3, 2024 S.D.N.Y.)。
29. 债务人明知并意图使其以此方式隐瞒和耗散资产后,不会剩余足够资产偿还其债权人——包括其欺诈行为的众多受害人。因此,这些转让必然是带着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债务人债权人的意图作出的。
30. 在申请日之前,债务人通过包括 Lexington 在内的空壳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向被告转让债务人的财产(统称“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见随附并构成本文件一部分的附表A。
31. 在转让时,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负有未清偿义务。
32. 被告为该等转让的最初受让人。
(根据破产法 §§ 548(a)(1)(A) 和 550(a) 请求撤销并追回实际欺诈性转让)
33.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2段所载指控,如同在本文中完整陈述。
34. 债务人通过其另一个我 Lexington 作出转让时,具有实际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
35. 债务人在实施转让时阻碍、拖延或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除其他事项外,表现如下:
a. 转让是通过一个另一个我空壳公司实施的;
b. 转让被对债务人的债权人隐瞒;
c. 转让是作为债务人“空壳游戏”的一部分实施的,并在债务人的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得力助手和下属的协助下,意图隐瞒和保护资产;
d. 转让通过使债务人得以从其欺诈中受益,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债权人的追索范围内,进一步促进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e. 转让通过使债务人得以从其欺诈中获利,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债权人的追索范围内,进一步促进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f. 在转让时,债务人正被起诉,包括 PAX 在PAX案中对其提起的诉讼;以及
g. 在转让时,债务人资不抵债或资本不足。
36. 受托人可依据破产法第 548(a)(i)(A) 条撤销该等转让,并可依据破产法第 550(a) 条追回该等转让。
(根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 274, and 276,以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s 544(b) and 550(a),请求撤销并追回实际欺诈性转让)
37. 受托人重述并再次主张第1至32段所载指控,如同在本文中完整陈述。
38. 债务人通过其另一个我公司 Lexington 作出转让时,具有实际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
39. 债务人在实施转让时阻碍、拖延和/或欺诈其债权人的意图,除其他事项外,表现如下:
a. 转让是通过一个另一个我空壳公司实施的;
b. 转让被对债务人的债权人隐瞒;
c. 转让是作为债务人“空壳游戏”的一部分实施的,并在债务人的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得力助手和下属的协助下,意图隐瞒和保护资产;
d. 转让通过使债务人得以从其欺诈中受益,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债权人的追索范围内,进一步促进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e. 转让通过使债务人得以从其欺诈中获利,而不使其财产落入债权人的追索范围内,进一步促进了债务人的欺诈行为;
f. 在转让时,债务人正被起诉,包括 PAX 在PAX案中对其提起的诉讼;以及
g. 在转让时,债务人资不抵债或资本不足。
40. 受托人可依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1), 274, and 276,以及破产法第 544(b) 条撤销该等转让,并可依据破产法第 550(a) 条追回该等转让。
因此,基于前述理由,受托人谨请求作出如下判决:
1. 就第一项请求而言,(a) 作出命令,宣告金额不低于 $112,500.00 的该等转让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8(a)(1)(A) 被撤销;(b) 作出命令,指令撤销该等转让;以及 (c) 根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1),由被告向受托人选择返还该等转让或其价值,以惠及债务人财产;
2. 就第二项请求而言,(a) 作出命令,宣告金额不低于 $112,500.00 的该等转让依据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44(b) 及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s 273(a)(2), 274 and 276 被撤销;(b) 作出命令,指令撤销该等转让;以及 (c) 根据 N.Y. Debt & Cred. Law section 276 及 Bankruptcy Code section 550(a)(1),由被告向受托人选择返还该等转让或其价值,以惠及债务人财产;
5. 判给受托人自提交本起诉状之日起至本案判决之日止按最高法定利率计算的判决前利息;以及
6. 本院在此情形下认为公正、适当或符合衡平原则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签署人:/s/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和蒙蒂斯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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