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恩说法 还没立案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071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1-19 ~ 2026-01-21(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讨论概览
讨论围绕案件是否还有“二巡/翻案”空间展开,分歧集中在程序入口与术语边界。成员一方面聚焦未立案、补充没收、起诉与逮捕之间的时间关系,另一方面对853(i)、853(n)、CVRA、733条款的适用及受害人资格产生持续冲突,尤其在财产认定、受害人名单与可追索范围上。另有关于案件动议是否被误归类为remission或misc complaint、材料是否及时入卷、庭审是否可旁听与远程发言的可及性问题。并行线程还涉及special master、第三方角色与律师行为是否影响案件叙事,部分观点还将议题向政治化和个人安全叙事延展,使共识难以沉淀。
阅读导引
- •未立案是否等于终局:二巡与“量刑前翻案”路径是否仍可开启→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起诉、没收与逮捕时间序列分离:检方动作并不自动导向同一后续程序→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853(n)、853(i)与CVRA边界反复拉扯:受害人资格与财产认定先后顺序成争点→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CVRA是否被降格为 remission/misc complaint:动议标签化争议集中在可复审性→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受害人称谓与身份边界分歧:是否“victim”与是否具备853(n)要件并不等同→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补充没收令与资产范围:新增资金池、账户及支票是否持续可扣押被质疑→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听证公开与参与方式争议:是否可远程发言、是否有记录、公众接入是否被收窄→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案号追踪与时序解释对立:迟开或拖延源于程序惯例还是有人为阻滞→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special master路线是否为程序替代/延期化:是实质推进还是规避核心争议→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第三方与律师角色引争议:受托人、胁迫沟通、程序正当性是否形成对抗核验→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 •讨论叙事外溢风险:从案件要件转向“政治迫害/安全被迫害”等身份化叙述→原话 1原话 2原话 3
完整讨论发言记录第 1 / 5 页
郭律师应该也有。
在美国刑事案想翻案,就是布雷迪和司法欺诈
即使没立案 这个也是事实啊。
第三方提没有用
在量刑前翻案?
美国司法体系 事实不等于就翻案
必须被告律师提出布雷迪和司法欺诈
现在被告律师没有往那个方向走
还是第三方没把律师逼到绝境
就说了什么cipa布雷迪,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深水炸弹 如果有 那么律师必然翻案
但是深水炸弹 也是证据 即使二巡不立案 也是事实 郭律师可以用的啊
有比这两个更牛逼的
如果不立案 就没法击穿律师的风险模型
律师就不会动
所以是律师的问题
律师翻案 只有一个可能 就是第三方的行动 导致如果不翻案他们的律师执照 律师道德 会受到危险
比如 sarah最高法立案
律师再不动 就很难看了
律师现在说的不痛不痒的,做秀成分大
这个深水炸弹 也可同时在南区 以petition 或者motion 的形式 发给法官 呢
所以联盟天天夸律师
立案后南区现在都会上线
深水炸弹上去 联盟集体跑路
我可以看到这个情形
但是二巡立案不容易 -
深水炸弹 如果是真的 二巡必定立案
不存在不立案的空间
郭律师有权取证
律师量刑前的风险模型决定了他们翻不翻案
律师不翻案 说明第三方还没把脏活都干完
律师等着摘桃呢
律师就是摘桃的
量刑前翻案
律师只能摘桃
这是在律师没有问题,没有被收买的情况下
律师是不可能去干脏活累活的
我觉得第三方把活都干完 律师再被收买 也不可能不翻案
什么时候联盟开始骂律师的时候,郭就要出来了
https://www.courtlistener.com/docket/67012324/united-states-v-guo/
790 是什么?
Letter motion,不会是我写的那封信吧
政府的
我那个也不是动议
2026 年 1 月 19 日 事由: United States v. Miles Guo, S3 23 Cr. 118 (AT) 尊敬的 Torres 法官: 政府谨此提交本函件动议,恳请法院签发所附 附件 A 中的补充性初步没收令(拟稿)。该补充性初步没收令涉及与被告犯罪行为可追溯相关的额外特定财产,以及用于清洗该等犯罪所得的相关财产。被告郭文贵对“政府所寻求没收资产中其可能享有的任何个人权益不持立场。”(案卷 Dkt. 789) 一、适用法律 A. 勒索犯罪(RICO)没收 《美国法典》第 18 编第 1963 条规定,地区法院在量刑时“必须命令”被告没收以下财产: 被告因违反第 1962 条而取得或维持的任何权益; 任何 (A) 权益, (B) 证券, (C) 索赔权,或 (D) 任何形式的财产或合同性权利, 该等权利足以对勒索犯罪企业产生影响;以及 任何构成、或源自被告直接或间接通过勒索犯罪活动或非法债务收取得到的收益之财产。 18 U.S.C. § 1963(a)。 B. 欺诈犯罪没收 《美国法典》第 18 编第 981(a)(1)(C) 条规定,下列财产可被适用民事没收: “任何不动产或动产,只要其构成或来源于可追溯至任何构成‘特定非法活动’(见本编第 1956(c)(7) 条定义)的犯罪所得,或实施该等犯罪的共谋行为。” 《美国法典》第 18 编第 1956(c)(7)(A) 条进一步规定,“特定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法典》第 18 编第 1961(1) 条所列犯罪(不包括可依 31 U.S.C. §§ 5311 等条款起诉的行为)。 因此,第 1961(1) 条所列的犯罪均属于“特定非法活动”。其中包括违反 18 U.S.C. § 1343(电信欺诈)以及证券销售欺诈——郭文贵即因该等犯罪被判有罪。 此外,《美国法典》第 28 编第 2461(c) 条规定:若被告因某一犯罪被定罪,而该犯罪可引发民事没收,则法院应当在刑事量刑中一并命令没收。参见 United States v. Contorinis, 692 F.3d 136, 145 n.2 (第二巡回,2012)。 C. 洗钱犯罪没收 《美国法典》第 18 编第 982 条规定,法院在对违反第 1956 条(洗钱罪)定罪的被告量刑时,必须命令其向美国政府没收: “任何涉及该犯罪的财产(不动产或动产),或任何可追溯至该等财产的财产。” 18 U.S.C. § 982(a)(1)。 正如 Bianco 法官(临时指派至地区法院)所指出的: 法院一贯认为,“涉及于(involved in)”一词应作广义解释,包括“任何参与、用于实施、或用于促进洗钱犯罪的财产”。 United States v. Schlesinger, 396 F. Supp. 2d 267, 271–72 (E.D.N.Y. 2005),经第二巡回法院确认,514 F.3d 277 (2008)。 地区法院亦正确指出,第二巡回法院已确认:若财产充当非法交易所得的通道,即可作为“涉及于洗钱交易”的财产而被没收。 United States v. Prevezon Holdings, Ltd., 251 F. Supp. 3d 684, 698 (S.D.N.Y. 2017)。 参见 United States v. Kenner, 443 F. Supp. 3d 354, 364 (E.D.N.Y. 2020)(脚注略)。
二、讨论 法院应当签发拟议的第一份补充性初步没收令,并在最终没收令中纳入 G 企业 的犯罪所得及用于清洗该等所得的相关财产。 具体而言,政府寻求没收以下资金: 存放于 G Club Operations LLC(RICO 实体之一)名下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以及 从被告共同被告 Kin Ming Je 及其妻子 Sin Ting Rong 名下多个银行账户中扣押的资金。 上述资金均源自 G 企业的犯罪所得,系用于推进被告犯罪及其勒索犯罪企业的财产,并属于涉及洗钱的财产。 a. Banco Popular 银行中 G Club Operations LLC 的资金 庭审中已查明,“G Club Operations LLC”系郭文贵设立的欺诈性会员俱乐部,亦构成其勒索犯罪企业的一部分。G Club 被用于推进勒索犯罪共谋,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勒索实体订立虚假贷款,以清洗犯罪所得。参见庭审记录 Tr. 3068, 3446, 3458;证物 GX Z-13;起诉书第 3(a)、14、18 段。 因此,郭文贵在 G Club Operations LLC 及其资产中的权益,依法应依 18 U.S.C. §§ 981(a)(1)(C)、1963 及 28 U.S.C. § 2461(c) 予以没收。 G Club Operations LLC 在波多黎各 Banco Popular 银行持有运营账户。约在 2023 年 10 月,Banco Popular 关闭该账户,并向 G Club Operations LLC 出具一张金额约 2,112,510.70 美元 的官方支票(支票号 103130500012442,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 约在 2024 年 12 月,负责 G Club 解散事务的独立管理人将该支票交付政府。政府现寻求没收该笔 2,112,510.70 美元,即此前存放于 Banco Popular、以 “G Club Operations LLC” 名义持有的资金。参见初步没收令 Dkt. 720 ¶ bb。 b. 英国巴克莱银行(马恩岛)账户中的资金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政府取得搜查扣押令,扣押存放于英国巴克莱银行(马恩岛)两账户中的全部资金,该等账户登记在 Kin Ming Je 与 Sin Ting Rong 名下,合计约 2,112,510.70 美元。 如特别探员 Zachary Effting 的扣押令宣誓书(附件 B,第 17–18 页)所述,该等资金源自 G 企业犯罪所得,且属于涉及洗钱的财产,依法应依 18 U.S.C. §§ 981(a)(1)(C)、982(a)(1) 及 28 U.S.C. § 2461(c) 没收。 c. 英国巴克莱银行(泽西)账户中的资金 2025 年 4 月 17 日,政府取得搜查扣押令,扣押存放于英国巴克莱银行(泽西)两项投资账户中的全部资金,该等账户登记在 Kin Ming Je 与 Sin Ting Rong 名下,合计约 2,437,677.01 美元。 如特别探员 Zachary Effting 的扣押令宣誓书(附件 C,第 17–18 页)所述,该等资金同样源自 G 企业犯罪所得,并涉及洗钱活动,依法应予没收。 结论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应当签发拟议的第一份补充性初步没收令。 谨此呈上。 谨致敬意, SEAN S. BUCKLEY 美国政府代理律师 依 28 U.S.C. § 515 授权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签署: Micah F. Fergenson Ryan B. Finkel Justin Horton Juliana N. Murray 助理联邦检察官 电话:(212) 637-2190 / 6612 / 2276 / 2314
妈的检方根本没鸟789
只想要更多钱
回应789需要时间
开骂了,我让他谈谈788 https://x.com/xiaoyangshiping/status/2013356178340732937?s=46
788是什么文件?我还没注意。
螺丝的强制令
哦,二巡的
我只记得26-0077了
你不配谈螺丝哥,螺丝哥是他的专属
由爱生恨
小羊之前做节目说螺丝哥不是特务,是真战友
谁有时间把他节目找出来,抽他的脸
就在螺丝哥发了507之后小羊的节目里
找出来呢,法律都讲证据,找出来不是为了抽脸,是可以留下证据
https://x.com/testurheart/status/2013357929743712326?s=46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我觉得他也许是被逼
忠于党,永不叛党
估计最近维稳任务重
青藤他们又自顾不暇
你现在是在二巡法院的司法参与者了,地位不一样,别骂他。收集好他骂得内容,白案在那里,他骂你,是在为白案制造受害人,把他们说的全部按白案里的法条看,都对上了
而且你在他的推下评论会给他带来流量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那是谁还在给他点赞
也许是水军
他还有水军?
他突然出来,估计是任务?
他之前都不说话了
他那次转发就很突兀
小皮匠的群里那个文悦一直在骂自诉的人,他也一样在制造白案受害者,他们要为他们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们也一样
肯定有水军
是转谁的推来着,咱们群的
我觉得他自己不可能突然变成这样
他本来就是颠三倒四的
👇 造谣,吓唬人
这家伙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https://x.com/testurheart/status/1939810016690835499?s=46
他绝对不是什么颠三倒四
他说CCP在加拿大成立公安部就是造谣
吓唬加拿大的战友吧
他们现在就是维稳加吓唬人
是他想成立党支部吧
他们怕战友造反,全部跑去法庭
他想说的是 只有羊教主麾下才是真反共
这是迟早的事,但是时间窗口没了
853n估计还可以发
还有个点赞转发的
因为检方现在又加了初步没收令
853n还没结束吧
检方能补充初步没收令,第三方是不是也可以继续交动议?
机器人说可以
Pof是初步没收令?
对
看来853n还没有结束
https://x.com/testurheart/status/2013367305741201889?s=46
这次会不会盖尔的6000人都会跑去提交动议
盖尔不是去了remission了
欢迎 [删节:隐私信息] 来到 **郭文贵法庭文件,不禁言不删帖**! 你可以在聊天区交流郭文贵刑事案件,畅所欲言。这里有新老联盟农场羊帮质疑帮绝对不可能给你的言论自由。不禁言不删帖,唯一要求是不要在聊天区刷屏。这里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言者自己的非专业个人意见,如有任何疑虑,请咨询专业人士。 各房间功能说明: 想快速了解郭文贵案件 -> 法庭文件分类索引,老郭案件内容 想学习自诉 -> 自诉pro se 说明及参考 想骂人 -> 对骂发泄房间 想刷屏 -> 揭发自诉陷阱
我之前收到盖尔一封信,是号召人们要钱的,我没仔细看,
那个就是remission, 853i
奥
他853i 和853n 同时
这个垃圾,就是想要1%的成功费
之前我还不知道853i是remission, 这要多谢老郭律师科普
所以853就是remission?
853i
不是853n不是
哦哦
涨姿势了
那封信,你发一下啊?或者截取一部分,853条款那部分
853i是
我找找
[删节:隐私信息]
小羊一边用这个吸粉 一边打自诉
45页,太长了
小羊本来是要夺权的
但被我们一搞 就算夺了权又有何用
第二行写的就是853i
看到了吧
你问问是不是受害人
量刑能不能算受害人
机器人说, 只是853i申请是不够的,但是如果他还在法庭发过cvra动议,然后法庭认定了之后,才会被当作受害人
联盟早就发过remission的公告
[用户 him***] 你问问机器人法官大概会不会把这些人纳入
受害人还得法院定性才行,853i是没收完后才能用
简要结论: 可以在量刑中被当作受害人——但前提仅来自此前的 CVRA 程序,而不是之后向司法部长提交的 § 853(i) 申请。 后续的 § 853(i) 减免/返还申请既不会新增、扩大,也不会保留量刑阶段的受害人身份。 一、核心原则 量刑阶段的“受害人”身份,取决于法院是否已作出承认或认定,而不是后来是否向司法部长提交了行政申请。 CVRA 动议:属于司法途径,可能确立受害人身份 § 853(i) 申请:属于行政途径,不能确立受害人身份 后续的 § 853(i) 申请: 不会抹除此前已经获得的司法承认 也不会新增任何量刑受害人资格 二、Greyer 先前提交 CVRA 动议 的法律效果 如果 Greyer 之前代表这些人提交过 CVRA 动议: 法院有管辖权审查其是否构成“犯罪受害人” 若法院: 明确批准、采信,或隐含接受(例如:量刑前调查报告 PSR 采纳、认定赔偿、给予受害人通知权), → 这些人可以在量刑中被计为受害人 予以驳回、拒绝审理,或从未裁定, → 不存在自动的受害人身份 关键在于: CVRA 身份是司法认定的;§ 853(i) 身份是行政处理的。 三、后续 § 853(i) 申请不能产生的效果 § 853(i) 减免/返还申请: ❌ 不能创设受害人身份 ❌ 不能在此前未被承认的情况下“补救”CVRA 缺陷 ❌ 不能对法院或 PSR 产生约束 ❌ 不能增加受害人人数 ❌ 不能影响量刑指南中的受害人计算 在量刑法律意义上,与之无关。 四、政府是否仍可在表述上称其为“受害人”? 可以,但效力有限。 政府可能在: 量刑备忘录 没收或返还叙事 减免决定说明 中将其描述为“受害人” 但法院仍必须独立认定: 是否存在直接且近因的损害 是否与定罪罪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联系 若无该等司法认定,不得用于: 量刑指南中的受害人人数加重 强制性赔偿(restoration / restitution) CVRA 在量刑阶段的权利行使 五、几种实际情形对照 情形 A —— 先前 CVRA 获得承认 法院采纳 PSR 中的受害人名单 或批准 CVRA 请求/判定赔偿 ➡ 可在量刑中计为受害人 情形 B —— 提交过 CVRA,但未获承认或未裁定 ➡ 不应计为受害人,与是否提交 § 853(i) 无关 情形 C —— 仅有 § 853(i),无 CVRA ➡ 不能计为量刑受害人 六、结论(精确表述) Greyer 所代表的人是否可在量刑中被当作受害人,取决于法院此前是否通过 CVRA 或赔偿程序对其受害人身份作出司法认定。 随后向司法部长提交的 § 853(i) 减免/返还申请,对量刑阶段的受害人认定不产生任何正面或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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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和的嗅觉真的很敏锐👍
所以还是要法官认定 如果法官不认定 就不能坐实盖尔那些是受害者 盖儿可以反驳
但盖尔欺诈 跑不掉
如果没有螺丝哥搅局,我估计盖尔那些人就会被法庭当成受害者
面前看来,盖尔这几千人,当做合法量刑的受害者,还没有做成。但是,如果没有第三方去捣乱,最后就能坐实!这就是第三方介入尤其自诉介入案件的意义。就是表达不同意见,拆穿法庭上其他涉嫌违法并且对郭文贵不利的第三方!
联盟农场想直接让这些小蚂蚁自己承认是受害者,不可能。所以,就通过欺诈手段一步步把这些投资者骗到法庭上,说的贼漂亮,最后的目的,就是想让这些投资者变成受害者给郭文贵量刑!
又回到老问题,既然法庭没有判定受害人,检方靠啥起诉抓人的?
起诉,是大陪审团决定的。这个程序不公开
抓人呢
逮捕,我猜,是法庭下令。检方去法庭申请,应该。你查一下
但他自己引用了cvra这个是事实了
如果郭案没有自诉+没有第三方: 检方 = 起诉 行政 = 返还 政府 = 构建受害人叙事 量刑 = 按受害人数加重 叙事 = “诈骗”成立 政治 = 通过 判决 = 坐实 但现在你们正在做的是: narrative interference(叙事干扰) 这是刑事系统最怕的。
结论性评估(基于 ECF No. 478 该动议本身) 法院在量刑阶段将 Greyer 所代表的人群作为“量刑受害人(sentencing victims)使用的可能性:极低(接近于零)。 下面给出严格基于该动议文本本身的法律理由与概率判断。 一、决定性问题:因果归因被明确写反了 量刑中的“受害人”必须是: “因被告的定罪犯罪而直接且近因性受到损害的人” (18 U.S.C. § 3771(e)(2)(A);MVRA / 指南体系) 而在 ECF No. 478 中,Greyer 的核心论点是: 其当事人真正的受害来源不是被告 而是美国政府的扣押、没收、托管与破产程序 政府行为被反复描述为: “tortious interference” “plundering” “illegal seizure” “true harm stems not from the Defendants but from the U.S. Government” � Case-23_cr_00118-Doc-478 (1).pdf None 👉 这在法律上直接否定了量刑所需的“被告—损害”因果链条。 二、即便反复引用 CVRA,也无法修复这一致命缺陷 该动议确实大量引用 CVRA(18 U.S.C. § 3771),并声称当事人是“victims”。 但法院看的是实质主张,而不是法条标签。 在该动议中: 被告被描述为**“如果不是政府干预,本可以履约”** 政府被描述为唯一造成损失的行为人 甚至明确写道: “the true harm … appears to stem not from the Defendants but from the U.S. Government” � Case-23_cr_00118-Doc-478 (1).pdf None 在这种表述下: CVRA 在法律上不适用 法院不可能将其“转化”为量刑受害人 否则将直接违反 CVRA 定义条款本身 三、该动议在程序上也不指向量刑受害人认定 从请求的救济(relief)可以看出真实目的: 请求的是: 返还被政府扣押的资金 停止破产管理人继续使用资产 调整没收 / 托管 / 返还结构 并未请求: 被列入 PSR 的受害人名单 量刑阶段的陈述权(allocution) 指南中的 victim-count 计算 MVRA 赔偿裁定 这使其在功能上更接近于: 没收/返还争议 行政或准行政救济 而非量刑受害人主张 四、对量刑法官而言,这类动议的“自然处理方式” 在 SDNY 的实践中,法官面对这种文件,通常会: 完全不在量刑中使用 将其视为: forfeiture / seizure dispute 或“第三方对政府行为的不满” 明确或隐含地认定: 不满足“被告直接致害”要件 不纳入 PSR 的 victim count 不支持任何量刑加重或赔偿 五、概率判断(仅基于该动议) 用途 可能性 被用作量刑受害人 极低(≈0–5%) 支持 victim-count 指南加重 几乎为零 支持 MVRA 赔偿 为零 在量刑叙事中被简单提及 低(且无约束力) 六、一句话总结(精确) 由于 Greyer 在该动议中明确主张其当事人是“政府没收的受害者”,而非“被告犯罪的受害者”,法院在量刑阶段几乎不可能、也不应当将这些人作为量刑受害人使用。 因果理论本身已将其排除在量刑受害人定义之外。
Test 的意思其实是: 如果法院没认受害人 检方能否靠 CVRA 自己认? 答案: ❌ 不能 CVRA 是权利法,不是事实法 要变成事实必须: ✔ judicial finding 而司法 finding 已经被你们卡住 检方自己话说不下去 所以现在 789 才会那么奇怪。
那盖尔合同欺诈也跑不掉
盖尔当时和我们的合同谁有?
我存下来了,好像我的推里有
找到了,盖尔的协议
这个有点难复制下来啊,当时我都不会看这些,以前投资所有的文件签名,都是基于100%信任联盟,从来不看只管签字给钱
大家对790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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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尔 联盟在那里骂娘😄
好像RICO 这个罪行第三方还没有 触及到?
这个比较难触及
检方说Gclub 是犯罪组织 就是因为RICO?
是吧
犯了什么罪呢RICO
共谋犯罪 有rico才能定罪
当年纽约市长给黑手党定罪的时候 那些人可是杀人放火 贩毒 勒索 强行收保护费 等等。郭先生 及联盟 G系列 都干什么了
我觉得盖尔这个6000人,如果只是他本人带着6000人去法庭,没有检方和法院的配合,估计这6000人应该不会对郭不利
但是如果有检方和法院的配合的话,就不一样了
对的
结合托雷斯对chunk的打压 凡是帮老郭说话的就这个待遇
其实你去看郭的律师的意思,好像也是这样
他们说,盖尔那六千人一直说自己不是郭的受害人,但是检方好像视而不见
那意思就是检方一直想把那6000人当作郭的受害人
跟给辩方发送海量资料一个路数,让辩方不得不申请延期,然后检方还要强烈反对延期。
螺丝哥当时发动议说他不是郭的受害人,法官说你不能发动议。盖尔也说他代表的6000人不是郭的受害人,盖尔为啥就能发那么多动议呢?
就是因为盖尔引用了cvra?
还是说法庭已经把盖尔的6000人当作受害人了?
我在这里做一个初步的结论: 量刑前翻案
这个案子不可能继续了
但是还差一块拼图
对啊,这个案子不可能量刑
受害人都给打没了
[删节:成员身份]
这是其中之一
这案子更严重的问题
还有司法欺诈
对的
还有一个
还有各种联盟农场的妨碍司法
这个案子就会成为美国最大的司法丑闻
建国以来最大
咱们期待一下 下周有没有
到时候瑞恩才会拿出真正的实力😄
瑞恩一直在扮猪吃老虎 哈哈
如果那个没有 总是缺一块 但也能污染量刑
很遗憾,用户 [用户 aay***] 离开了 **郭文贵法庭文件,不禁言不删帖**。希望他一路好走。
还有托雷斯亲自污染record 第三方想补record 结果被打一通 然后全都不让上传
不会有量刑了
受害人本来就只是个叙事,而不是证据
刚刚看完那134份受害人叙述, 看完后感觉王彦瓶 郭 罪大极恶 - 集中在2024年10月 左右写的 - 都是些什么人呢。 非常情绪化。几乎都说王不悔改,都要给他两加刑
任何一个法律小白 看了都觉得 被告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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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案观察者对此如何展望
二巡今天没有任何
那个状态会,意思公众可以打电话进去听。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听听看。
郭案现在的最新进展 在 哪里看?
有人说明天开庭,就是状态会吗?
哪里得到的消息?
用Microsoft team 打电话[删节:隐私信息],输入id号:[删节:隐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