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12/16 这份 Order 完全不支持“偏见”叙事 恰恰相反,这份 Order 的特征是: • ✔ 极短 • ✔ 不评论实体 • ✔ 不点名任何争议 • ✔ 只处理书记官行政事项 这是最“去立场化”的那种命令。 👉 二巡法官看到有人把这种 order 当作“偏见证据”, 第一反应不是同情,而是警惕申请人的判断力。 ⸻ 三、截图里最危险的一句话是哪一句?我直接点名 “您现在必须让二巡下令” “这是最强有力证据” “Torres 法官正在顽抗到底” 这些话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 👉 你在试图“逼迫上级法院训斥下级法官”。 而 mandamus 最忌讳的就是这种姿态。 ⸻ 四、Mandamus 的真正逻辑,被这张图完全搞反了 截图里说: “目标不是让她纠正,而是证明她不会纠正,从而满足 no other adequate remedy” 这是对 mandamus 的重大误解。 正确逻辑是: 因为没有其他救济, 所以你请求二巡介入程序性最低限度的行动。 而不是: “我现在要证明地方法官顽固、偏见、不纠正” 二巡极度反感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