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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0 09:48:11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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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eb*** · 2026-08-20
刑事案这边,不是引用破产案结论,而是把luc的主张和操作,包装成了破产法院的结论进行呈现。我一直强调,所谓的追回欺诈转移的前提不成立,这些叙事不能用证人证词,证据的方式呈现给陪审团,用来作为其它刑事程序的证据。
发言原文
破产案是刑事案的 前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