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那郭案所有投资人包括自诉人都可以以property claimant的身份参与,因为都投钱了,都有相关凭证。现在还可以介入吗?我们参与会对刑事案产生什么影响?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5739这里尤其值得注意 你们现在可以把刑事案和破产案画成这样: 同一投资人 / 同一资金 → 刑事案: victim?§853(n) claimant?forfeiture property? 同时 → 破产案: creditor?property owner?estate property? 然后5739: Government + Luc试图决定这批重叠资产以后在哪个体系处理。 这就是为什么第三方不应该缺席5739。 因为Luc和美国政府可以解决他们彼此之间的争议,但理论上不能仅靠二方settlement消灭真正第三方独立存在的产权。 而且本案过去的settlement...
那郭案所有投资人包括自诉人都可以以property claimant的身份参与,因为都投钱了,都有相关凭证。现在还可以介入吗?我们参与会对刑事案产生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