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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7 10:42:48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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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继续核以后,这里出现了一个**会修正我们刚才“813.6万美元追回后,刑事loss应该直接扣掉”这一想法的重要新材料**。 我现在没有找到 Dkt.822、833 或 858 明确说: > “已经把 Mountains of Spices 从 G-Service / Aeon 收回的约813.6万美元,从 Farm victim loss 中扣除了。” 但同时,我找到一份 **23-cr-118 Dkt.736(2025年9月9日)** 的第三方提交,里面一名投资人明确说:她原本投给 Phoenix Farm / Maywind 的 **4万美元贷款后来被转让给 Mountains of Spices LLC**,由MOS代表她们去打 `Mountains of Spices LLC v. Lafrenz, 2:21-cv-01497`;她说MOS后来赢了案子、追回了钱,**但没有通知她,也没有把她的4万美元退给她。** ([NFSC][1]) 这件事非常重要,因为它说明: **民事层面:** MOS追回约813.6万美元。 但: **底层投资人层面:** 至少有人正式向刑事法院主张,**追回的钱没有实际返还给她。** 所以刑事loss不能简单机械理解成: > 原来损失100万 > MOS追回80万 > 所以victim loss只剩20万。 还必须问: > **这80万最后到底到了谁手里?** 如果MOS拿回来了,但真正底层投资人一分钱没拿到,那么从这个投资人的角度,她的实际未赔偿损失仍然存在。 这反而暴露出一个**比简单“有没有扣813万”更大的身份问题**: > **刑事案里到底把谁当victim?** > > 是MOS这个Farm实体? > > 还是最底层把钱交给Phoenix/MOS的个人投资人? > > 还是两者都被不同程序算过? 这就可能产生你一直担心的**身份和金额重复**。 --- 还有一个很硬的新连接。 政府在审判前的 **Dkt.322(2024年5月3日)** 已经明确知道: > **Mountains of Spices LLC本身就是New York Farm的运营实体,还是Farm Loans合同上的所谓借款人。** 而且政府自己指出,在Farm Loan期间,MOS向HCHK两个账户汇了总计约 **2,908,880美元**。([NFSC][2]) 所以MOS不是一个单纯“代表受害人打官司的外部律师/追债公司”。 它自己就是: > **Farm体系中的收款/借款实体** > > 同时又 > > **后来受让Phoenix投资人的贷款请求权** > > 再后来 > > **以自己名义起诉Sara/Maywind并追回813.6万美元。** 这个结构特别重要。 可以画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