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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0 04:11:57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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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3. CVRA 是不可委托权(non-delegable duties) 法院不能把 CVRA 甩给: ✖ special master ✖ DOJ ✖ U.S. Trustee ✖ remission office ✖ 行政机构 法院必须自己裁。 而 DOJ 在 785 中明确建议: 由 special master + DOJ administrative 完成 这是直接触犯 CVRA 的核心原则: 法院保护义务不可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