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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3 03:59:23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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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所以你可以把整个事情理解成: 858不是“政府已经把所有东西最终拿到手”。 它更像是: 法院说:这些东西原则上可以没收;政府可以去执行;但第三方如果说东西是自己的,还要继续走产权程序。 而郭之前还专门要求Torres法官: “你命令政府直接从Luc那里把破产资产拿走。” 法院拒绝了,说自己没有权力这样强迫政府。 gov.uscourts.nysd.595325.858.0.pdf 所以现在5739真正值得问的问题,其实不是: “政府为什么不直接抢Luc的资产?” 而是: “政府和Luc现在自己谈一个和解,把这些资产分成‘政府的’和‘破产的’,会不会影响那些还没有裁完的第三方产权?” 这个问题就很重要。 尤其如果某个人已经提交§853(n),说: “MOS里的某笔钱是我的。” 结果政府和Luc现在通过5739说: “MOS的钱里,250多万美元划给破产estate。” 那第三方就完全有理由问: “你们两个可以互相谈怎么分,但在我的产权还没判之前,能不能先把我主张的财产重新贴标签、转给另一边?” 所以一句话总结: 政府确实有权没收,但858没有要求政府马上从Luc手里强制拿走;而第三方产权仍然要另外审。5739真正敏感的地方,是政府和Luc能不能在这些第三方产权还没审完以前,先把相关资产自己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