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王没有认rico呀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108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6-05-02 ~ 2026-05-05(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完整讨论发言记录第 4 / 5 页
这就是为什么检方要追加起诉王是第二号人物,可是这个追加的罪王没有认也没有陪审团裁定,之前没收不能成立,检方和王签的协议是无效协议
那就是她自己的事 没收范围那么广 她都签字
她用认罪换不用陪审团起诉
王的没收肯定是有问题的
她不是特务就是被误导,她可以撤回认罪的,可是她在监狱里能知道啥呀,如果没有一个得力的律师的话
他们需要抢量刑郭的功劳吧
王背叛10年,青苍直播时那坚定的眼神🤣
说明他们知道,自己也可能被卖,当死士
联盟现在就是个诈骗集团
不知道他们抢着上位干什么
看不懂
但是灭习的口号,不能停
疫苗爆料的功劳,也要抢
烫手山芋,又不得不要,不然这几帮黑手套,没有利用价值,会被主子处理掉
都是既要又要的玩意儿
一帮负责杀人 一帮负责诛心 不行就换个马甲换波人,和他们主子学的
[删节:成员身份]油管给我禁言啊! 我直接连[删节:成员身份]微信删掉!
[删节:成员身份]油管是很严格的
除了这个视频,长岛之前还有个视频讲“从凤凰农场追回的钱,被政府扣押了,不信可以去问律师” ,这一段你能找到吗?
鸟帮乱码妹也踢到了铁板🤣 https://x.com/isabell87484891/status/2050962552809816160?s=46
这和群里分析的差不多,加拿大农场和青合伙,想洗白这笔钱,但是总额算在郭头上 https://x.com/bbwwblack3/status/2050971432042270971?s=46
现在只能是施压检方 法官 让他们出来咬
太他妈乱,联盟露脸的基本都是诈骗犯
不是100%,而是1000%!
[用户 spr***] 猪贝贝说的有道理啊 王即使没有认罪刑事rico,她认的没收范围,是整个刑事rico涉及的范围,这是重点 她认罪,郭那边才能开始预没收程序 https://x.com/weiwei603438482/status/2051162730200207764?s=46
https://x.com/yooorica/status/2051081508010553484?s=46
blckrose 这是在给自诉 打广告?🤣 [用户 0x_***] https://x.com/bbwwblack3/status/2050984391049191527?s=46
这个blackrose 说的有道理啊。几年前看他的推特时觉得他特别激进(他把台面上的头头脑脑都揭露了 )现在看来他所说的90% 都应验了 - 对不对? 记得当时我发他帖子在椅子群, 唐萍还说 他把所有人都打成伪类….
又看了一下他的帖子, 他反对川普? 看起来还有阴谋论。- 这些不敢苟同
https://x.com/TheSCIF/status/2051026050495185243?s=20
All roads lead to Obama
這是不是在造謠啊?
爆料革命千千万万战友体制内精英,我是不是特务他们都搞不清楚,你觉得他们有情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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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赶在检方补上漏洞之前紧急发动议揭穿检方
这是2023年五月的照片。在石家庄。三年了。
我的人生轨迹,有迹可查。谁说我是特务,真是人间最恶毒的垃圾!
21年我就凤凰的汇款向纽约警局5分局和纽约FBI总部报案,当时还有其它很多人向警察和FBI也报了案,可是FBI没反应,警察说管不了,20年GTV投资刚开始启动,还只有国内几个假报案人报案,FBI马上就启动调查,这案子美国政府相关人员没和中共勾结鬼都不信,也许是通过LUC,LUC 讹诈郭的时候说过他和FBI 移民局什么的都是通的,他是说要把郭送进监狱吧,他做到了,那个时候他就设计好了怎么弄到所有郭家族G系列的钱
你现在可以堂堂正正的要求南区让九指 夏 政府出来说明白凤凰的钱是咋回事了,而且你有强制令,他们非说不可。 你现在是爷 他们是孙子。等你的强制令判了,你没要求,那孙子们就解放了
九指妖的貪錢郭先生是不是告到法院同樣無果?
这是一个极其深刻的法律程序问题,触及了美国刑事没收法(Criminal Forfeiture)中“被告权限”与“第三方财产权”之间的核心冲突。 根据你提供的 733.pdf(Ryan Bai 的动议)和 843.pdf(辩方关于投资人声明的信函),结合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 32.2 条(Fed. R. Crim. P. 32.2),以下是针对你问题的深度法律分析及写作建议: 1. 这种没收协议有效吗? 结论:在“合同”层面,它对王燕平有效;但在“财产权”层面,它对第三方投资人无效。 越权没收(Ultra Vires Forfeiture):王燕平只能没收她个人拥有的资产,或者由于她的犯罪行为直接产生的、她有控制权的资产。如果她通过认罪协议处分了属于其他公司(如 G-Clubs)投资者的资金,而这些投资者并未授权她这么做,这在法律上属于“非法处置他人财产”。 陪审团裁决的影响:如果郭文贵案的陪审团在相关计数(Count)上判决 GTV 无罪(或未认定相关资产为犯罪所得),这在法律上极大地削弱了检方主张“这些钱是犯罪所得”的逻辑基础。 不具有约束力(Non-binding on Third Parties):美国最高法院在多个判例中明确,被告不能通过认罪协议“送掉”不属于自己的资产。即使王签了字,法院也必须在“附属诉讼”(Ancillary Proceeding)中审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2. 如果要反对这个协议,该怎么写?(写作核心框架) 针对这类情况,法律上的正式文书通常称为 《依据 21 U.S.C. § 853(n) 提出的第三方利益申诉书》(Petition for Third-Party Interest)。你可以参考 733.pdf 中 Ryan Bai 的思路,重点包含以下四个部分: A. 身份陈述(Standing) 关键点:明确你(或申诉人)是 G-Clubs 或其他实体的合法投资者,而不是王燕平的犯罪同伙。 写法: “我(们)于 [日期] 向 [实体名称] 投资了 [金额]。这笔钱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而非被告王燕平的个人资产。” B. 挑战王燕平的处分权(Lack of Authority) 关键点:强调王燕平无权代表你处分这笔钱。 写法: “王燕平在认罪协议中同意没收的资产,包含了属于投资人的信托资金(Trust Funds)。王燕平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具有代理权(Lack of Agency)来放弃申诉人对这些资产的所有权。她所承认的罪行范围仅限于 GTV 业务,其认罪效力不能扩张至申诉人参与的其他独立实体。” C. 反驳“变体”理论(Challenging Alter Ego Theory) 关键点:反击检方将所有公司混为一谈的做法。 写法: “检方主张这些公司仅是被告的‘替身’(Alter Ego),但这忽视了成千上万独立投资者的真实存在。如 843.pdf 文件所示,已有 1,198 名投资者明确声明自己并非受害者,且拥有独立于被告的投资意志。没收这些资金实际上是对无辜第三方(Innocent Third Parties)的财产掠夺。” D. 引用陪审团裁决(Collateral Estoppel / Logic Conflict) 关键点:用郭案的无罪判决来打王案的没收协议。 写法: “在相关的郭文贵案中,陪审团并未认定 [GTV 相关计数] 构成犯罪。既然前提罪行(Predicate Offense)未被认定,基于该罪行的资产没收协议在法理上已失去基础,法院不应批准基于错误前提的初步没收命令(Preliminary Order of Forfeiture)。” 3. 法律流程建议 你可以参考以下流程图来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阻断这个没收协议: 提交 Petition:在初步没收命令发出后 30 天内提交。 申请证据交换(Discovery):要求检方公开王燕平签署协议时,是否告知了资产的真实权属。 引用 843.pdf 证据:将那 1,259 份声明作为支持材料,证明“受害者”是被造出来的,而“投资者”是真实的。 核心提醒: 王燕平和检方达成的协议本质上是“花投资人的钱为王燕平买命(减刑)”。如果投资人不通过 853(n) 途径站出来,法院会默认这笔钱是无人认领的犯罪所得。你应该坚持主张:“王燕平认的罪,不能由我的钱来买单。”
王艳平的没收程序已经完结了
现在是郭的
王和郭的没收程序差的就是gtv
郭的没收程序60天也已经完结了
1. 先澄清一个关键点 严格来说: “实体被判有罪/无罪”在刑法上通常是指被告人或被起诉的法人实体 但在RICO案件中,很多时候陪审团是在回答: 哪些实体构成RICO企业(enterprise) 或哪些实体与犯罪存在nexus(关联性) 因此你描述的情况,本质上是: ✔ 有些实体被认定与RICO有关 ✘ 那两个实体被陪审团明确排除(无关联 / 非犯罪工具) 2. 对那两个“未被认定”的实体的影响 如果陪审团已经: 否定它们是RICO企业的一部分,或 否定它们与犯罪之间的关联性 那么: (1)针对同一被告(受审被告) 政府不能再基于相同理论主张没收这两个实体 原因: 陪审团已经作出事实认定 再没收会触及: 第六修正案(陪审团裁决权) 既判力 / issue preclusion 👉 实务中通常表现为: forfeiture verdict form 被否 或未被列入 forfeiture findings (2)针对认罪被告(关键点) 如果另一个被告: 已经认罪,并且 在认罪协议中同意没收这两个实体 那么: ✔ 理论上仍可进行没收,但仅限于: 该认罪被告在这两个实体中的个人权益(interest) ⚠ 但会面临重大争议: 认罪不能“推翻”陪审团已经否定的事实结论 如果政府试图: 通过认罪协议拿走整个实体 或绕开陪审团对nexus的否定 👉 这会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抗辩点(尤其在853(n)程序中) 3. 对其他“被认定有罪”的实体 对于那些: ✔ 被陪审团认定与RICO有关 ✔ 或被认定为犯罪工具/收益来源 那么: ✔ 可以正常进入没收程序 ✔ 包括: 直接没收(tainted property) 或替代资产(substitute assets,若适用) 4. 政府可行与不可行的路径总结 ✔ 可以做的: 对认罪被告: 没收其在所有相关实体中的个人权益 对被认定有罪的实体: 推进全面没收 ✘ 风险很大的做法: 对那两个被陪审团否定的实体: 再主张它们是犯罪工具 或直接整体没收(尤其基于同一事实) 5. 这个情形的实务核心争点 这种结构通常会引发三个核心问题: (1)“绕过陪审团”问题 政府是否在利用: 一个被告的认罪 去规避 另一个被告审判中不利的陪审团结论 (2)没收范围是否过度 是否试图: 没收超出认罪被告实际权益的部分 (3)第三方权利(非常关键) 在 21 U.S.C. § 853(n) 程序中: 投资人 / 成员可以主张: 该实体本身未被认定为犯罪相关 自身权益独立存在 6. 一句话结论 那两个被陪审团排除的实体,本身很难再作为“犯罪财产”被整体没收;但认罪被告在其中的个人权益,仍可能被没收。
tony重磅回复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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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哥有一个爆论
受害者身份错位
按照检方的受害者分类 因被郭文贵诈骗导致被中共迫害的人 都属于第二类受害者
但这些人显然不由检方代表
怎么跑到辩方那里去了
辩方代理的所谓支持者 全都是检方口中的受害者
这个受害者身份矛盾怎么解决
哪有受害者去辩方那里的
嗯,这说明检方故意扩大受害者范围
对
这也算捏造受害人吧
说明你受害者定义就他妈有问题
不至于
但说明你受害者定义有问题
螺丝哥这个文件能把检方打tu xue
就是当初说的不是共谋就是受害人
没有第三方
这个对检方的实际伤害是啥
整个受害者框架错了
这种级别的论战真不是普通人能掺和的😅 绝大多数都是拉拉队气氛组 但问题是大多数人懒的连上去扔块砖都TM懒得做,口眼歪斜流着哈喇子的to the moon
关键就是对概念的理解
螺丝哥这方面是最牛逼的
这个会对案件有什么影响呢?
这两份文件(26-77 18.pdf 和 26-361 22.pdf)是针对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回复函”(Letter Response)。它们由 Chunk Chyi 和 Tony 以自辩(pro se)受害者身份提交,旨在反驳政府(检方)在二审程序中对他们的定性。 以下是从法律逻辑、充分性以及检方反驳余地三个维度的深度分析: 一、 法理是否“正确且充分”? 这两份文件的法理基础是相当扎实且具有针对性的,尤其是在挑战检方的“事实陈述错误”方面: 精准打击事实记录(Record Contradiction): Chunk Chyi 的文件指出,检方声称他“没有申报损失”,但他直接引用了地方法院的卷宗记录(SDNY Dkt. 510)证明自己列出了投资额。他提出的逻辑非常强:即使他本人当时不认为这是“损失”,但这笔钱完全符合政府自己对“损失”的定义。 Tony 的文件反驳了检方称其“未提出 CVRA 权利主张”的说法,直接指明记录显示他一直依据 18 U.S.C. § 3771 行事。 结论:在法律上,证明对方“说谎”或“弄错事实”是最高级的反驳。这两份文件有效地向巡回法院展示了地方法院记录与检方叙事之间的断裂。 揭露“受害者陷阱”(The Victim Paradox): 这些文件触及了一个核心法律悖论:检方为了没收资金,把这些投资人统称为“受害者”;但当这些投资人想要行使《罪案受害者权利法案》(CVRA)赋予的“知情权”和“被听取意见权”时,检方又试图通过“他们最初没认领损失”或“他们支持被告”为由,剥夺他们的法定地位。 法理充分性:Chunk Chyi 解释了最初不认领受害者身份是因为当时没有面临“文件限制/预审筛选”(Dkt. 528)的压力,这种“情境变化导致权利主张变化”的解释在法律上是合理的。 二、 检方有反驳的余地吗? 尽管这两份文件很有力,但检方(DOJ)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法律技术角度进行反驳: “无害错误”(Harmless Error)原则: 检方可能会辩称:即便他们在个别人员(如 Chunk Chyi 或 Tony)的事实描述上有细微出入,但这并不影响郭文贵案整体诈骗定性的成立,也不足以导致整个没收命令被撤销。 法律立场(Standing)的质疑: 检方会强调:CVRA 虽然赋予受害者参与权,但并不赋予第三方投资人干预刑事量刑或阻止政府没收程序的绝对权力。检方会主张,这些人的诉求应通过 21 U.S.C. § 853(n) 的“附属诉讼”去解决,而不是干扰主案的上诉或量刑。 弃权(Waiver)论证: 检方会咬住 Chunk Chyi 最初“放弃受害者身份”的行为不放,主张一旦放弃,后续的权利挽回受到严格的法律时效和程序限制。 赔偿“不可行性”的兜底: 正如你在 833.pdf 中看到的,检方的终极防御是“赔偿不可行”。他们会反驳说,既然政府已经决定走“宽免程序(Remission)”,那么这些个别投资人的异议就不再具有迫切性,因为最终由司法部决定分钱,而不是法庭。 三、 综合评估 这两份文件的法理意义在于“破局”: 它们破坏了检方的“受害者共识”:检方一直向法庭描绘一个“所有受害者都渴望政府没收郭的钱并返还”的图景。这两份文件配合 843.pdf(那 1,259 份声明),证明了受害者群体内部存在巨大的认知分歧。 给上诉法院留下了撤销理由:如果第二巡回法院认为地方法院在量刑前没有给予这些“有异议的受害者”充分的听证机会(基于 Tony 提出的“程序正义”受损),这可能成为撤销部分裁决或要求发回重审的理由。 总结建议: 检方当然有反驳余地,但这两份文件通过“钉死事实错误”,极大限度地压缩了检方信口开河的空间。如果你是相关利益方,这类文件最重要的作用是“保全记录”(Record Preservation),确保上诉法院的法官看到:政府正在代表一群“拒绝被代表”的人进行财产处置。
这个文件我帮你认真看完了,可以说一句实话: 👉 这份(26-77 / Dkt.18)是目前为止“自诉人体系里最成熟、最有法律攻击力的一份” 而且—— 它跟你之前看的那些 mandamus 完全不是一个层级。 我给你拆清楚👇 ⸻ 🧠 一、这份文件在干什么(核心一句话) 👉 不是在讲故事,而是在“拆检方逻辑” ⸻ 它做了三件非常关键的事: 1️⃣ 指控检方“自相矛盾” 2️⃣ 攻击法官限制 filing 的合法性 3️⃣ 重构“受害者体系” ⸻ 🔥 二、第一刀:直接抓检方“逻辑双标” 这是最漂亮的一刀👇 ⸻ 📌 他的论点: 👉 检方一会儿说: * “你自己说你不是受害者,所以你不能用CVRA” 👉 一会儿又说: * “你是不是受害者不重要,钱就是loss” ⸻ 💥 原文关键点: Government cannot have it both ways ⸻ 👉 这句话很重 翻译成白话就是: 👉 “你不能既要又要” ⸻ ⚖️ 法律意义: 这不是情绪,是标准攻击: 👉 selective use of record(选择性引用记录) ⸻ 🎯 结论: 👉 他成功把检方打成: ❗ “论证不一致” ⸻ 🧨 三、第二刀:攻击托雷斯的 filing 限制(很关键) ⸻ 📌 核心点: 👉 法官说: * 你违反528 → 所以限制你(596) ⸻ 📌 他反击: 👉 “我那些文件是在528公开之前提交的” ⸻ 💥 原文: temporally impossible ⸻ 👉 这句话非常致命 意思是: 👉 时间上根本不可能违反 ⸻ ⚖️ 法律后果: 如果成立: 👉 596(限制令)基础就崩了 ⸻ 🎯 这一步非常高级 因为他在做的是: 👉 动摇法院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 ⚖️ 四、第三刀:打“程序不公平”(你要重点看) ⸻ 📌 他的核心指控: 👉 👉 “有律师的可以随便发 👉 pro se 被限制” ⸻ 💥 原文: materially unequal procedural treatment ⸻ 👉 这是什么级别的指控? 👉 程序正义问题(due process) ⸻ 📌 举例他举得很狠: * Himalaya 5000人(有律师)→ 可以发 * pro se victim → 被限制 ⸻ 🎯 结论: 👉 他在说: ❗ “这不是规则问题,是资源歧视问题” ⸻ 🧠 五、第四刀(全篇最深的一层) 这个你必须认真看👇 ⸻ 📌 他在重构“受害者概念” ⸻ 检方版本: 👉 * 两类人: * 承认被骗 * 不承认被骗 👉 都算 victim ⸻ 他升级成: 👉 “还有第三类人” ⸻ 💥 原文核心: 👉 中国投资人: * 不敢发声 * 有政治风险 * 可能被打压 ⸻ 👉 这一步非常高级 他在说: 👉 ❗ “沉默 ≠ 不存在” ⸻ ⚖️ 法律意义: 👉 攻击检方: 👉 “你的victim picture是不完整的” ⸻ 💣 六、他顺手把843也吃进来了(这点很关键) ⸻ 📌 他直接引用了: 👉 843(支持者信) ⸻ 然后说: 👉 * 这些人 * 很多也符合“victim框架” ⸻ 🎯 这一步的效果: 👉 把843变成: ❗ “对检方的反证” ⸻ ⸻ ⚔️ 七、这份文件的整体水平评价(很客观说) 我给你一个非常清晰的判断: ⸻ 🥇 优点(非常强) * 逻辑严密(不是喊口号) * 引用具体 docket(510 / 528 / 596 / 679) * 抓住矛盾点 * 会用 appellate 语言 ⸻ ⚠️ 弱点(也必须说) * 还是 pro se → 法院天然不友好 * 部分论证带推测(中国风险那段) * mandamus 标准本来就极高 ⸻ 🎯 八、最重要的问题:对案件有什么影响? ⸻ ❗ 短期: 👉 不太可能直接赢 mandamus ⸻ ❗ 中期(重点): 👉 会影响: 👉 sentencing narrative(量刑叙事) ⸻ ❗ 长期: 👉 给 future appeal 打基础 ⸻ ❤️ 最后给你一句最关键总结 ⸻ 👉 这份文件真正的价值是: 不是赢这一仗, 而是: ✅ 把“程序不公 + 受害者结构问题”钉进记录里
喜交所跟GTV一样,也是无罪啊,陪审团只判了农场借贷和Gclub ,其它比如A10那些应该也不能没收啊
只有gtv是无罪的,a10什么的都包括在其他的电汇诈骗和洗钱里
前面的电汇诈骗和洗钱是笼统的,根本没指明A10什么的,你自己就认领了?而且明确了喜交所不是诈骗,为什么要关闭没收喜交所?
这完全是降维碾压式的打击,螺丝哥的嘴角一动,对着检方说了句:“你们是虫子”
[用户 chu***] 螺丝哥这份文件封神了
得,你告诉[删节:成员身份],他的733兵器谱排名第二了🤣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冲南区的各位,谁能扯上受害者框架问题的直接引用这篇神作,逼着南区间接圈阅。
其实853 声明非受害者的打法是可以的
这样其实打的是检方的受害者框架
检方不会让853成立的
是的
但可以增加压力
而且受害人数最多也只加6
现在不是这个问题
是检方的框架错误 应该推倒重来
现有框架崩塌
受害者没搞清楚 loss就搞不清楚
不管用853还是CVRA,都必须有能动到根基的程序不正义,受害者人数只是用来量刑的
如果法庭裁定你不是受害者,那就只能用853n要钱了
检方现在 要么承认二巡的不是受害者
要么承认 全都不是受害者
但是如果他853n也不给你,他让你走remission,这就有问题了
选一个
反正victim和owner他得让你选一个
不然就是同案犯
对的
让检方选
那螺丝哥要当同案犯,法庭也驳回了
检方太惨了
现在撤诉
检方可以不用面对瑞恩的反物质武器
rule60d
检方已经这么尴尬了
如果量刑后
司法欺诈一上
检方还有活路吗
识相的就承认错误 瑞恩也会放他们一马
检方司法欺诈现在有两个事情了
这案子乱的一比,现在联盟的账号都开始宣传程序不正义了
检方会说:你不是受害者,你没权利 用受害者权利,但是你也没提交853n, 等于你放弃了853n的权利,所以走remission吧,低估了检方能耍流氓的程度
只有受害者可以remission
非受害者只能提交853n
853n到底结束没有
为什么有律师的还在提交
那郭支持者啥都没,检方要那1250人资料就是不打算甚至给remission他们一点
另外之前的补充没收令,是不是可以开启新的853n窗口
法律意义上根本没有支持者一说
从法律上讲,只有受害者,和资产拥有者
受害者remission,资产拥有者是853n
两个都不是,就是同案犯
从检方的角度讲,他们连资产拥有者都不承认
他们只承认受害者和同案犯
法庭还没有判
那这个 就有问题了
现在检方定义的受害者
都是辩方代表的
所以辩方律师代表的受害者的诉求
按照道理 检方也应该代表 执行
否则你受害者框架有问题
按道理说,如果那些给辩方写信的人是受害者,那辩方不应该接受他们的信的
辩方之前不是说,他们不能和受害者联系吗
受害者只能找检方
除非那些人从来没填过任何表格,也不是债权人,他们才能联系辩方
不是
辩方可以联系 因为辩方不认为他们是受害者
但是检方认为阿!!!
检方自己的受害者定义 包括辩方代表的人
所以那些人到底是不是受害者
所以 这个方面讲
辩方没问题
如果那些人填过盖尔的表格
但是检方那里 你检方的责任 同样也是保护辩方那里的人
他们已经是受害者了
盖尔说他代表的是受害者
如果这些人是受害者,他们想替被告说好话,那也只能做受害者陈述,像Ava和青藤那样
受害者不能联系辩方律师,写支持信
那又有矛盾了
辩方里面的人 肯定很多都填表了
现在法庭要认定的是: 盖尔代表的人是不是受害者;数字银行那些,是不是受害者;853n要钱那些,是不是受害者;还有报假案那些,是不是受害者;同案犯是不是受害者;债权人是不是受害者
还有
[删节:成员身份]
是不是受害者
检方完蛋了
怎么都有矛盾
6月29号还有吗
没有了
这些认定需要法官自己来,警察叔叔不能帮忙
法官和二巡申请: 螺丝哥牛逼 我回避
https://x.com/ruienxiaoge777/status/2051423497709363696?s=46
这也是一条路啊
https://x.com/ruienxiaoge777/status/2051426940087918752?s=46
都是抄瑞恩的
联盟说的司法欺诈
引用738
结果738说的是盖尔司法欺诈!
檢方從一開始就在根上歪了,再在樹幹樹枝上歪就順理成章了
我靠 738 好像基本把733重复了一下
然后联盟宣传738
[删节:成员身份] 738是谁啊
https://gettr.com/comment/c35z0m304b4
寄生了?
[删节:成员身份] 26-1178好像是联盟的人
南区844
说的啥?
853
非受害者
今天的?
上周
738是啥?
盖尔的动议?
https://gettr.com/post/p3zrieq1abc
小草不是盖尔的粉丝吗?
这里 开始讲程序不正义 说司法欺诈引用了738
738司法欺诈也包括盖儿
啊?不是733吗
738 一些内容 完全抄733
哦, 还有738?
738 基本就是抄了733 再加上盖尔
是的
哦
我也才知道
看来以后关键行动不能在这里说了 哈哈
第三梯队想要抢结果收割吗
他们确实也有人混进了二巡
但是没用 他们当[屏蔽词]还要卖牌坊 都是853的强制令
啥都干不了
难道他们是想老郭出来,因为这些抢的功劳还能继续留在老郭身边?
他们也是被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