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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19 19:26:1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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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发言:kir*** · 2026-08-19
你让机器人找 二巡以前判例是什么
发言原文
有,而且我刚按二巡自己的刑事/量刑判例找了,确实能找到很接近夜月神这个思路的案例。 最值得先看的,是 United States v. Preacely, 628 F.3d 72 (2d Cir. 2010)。二巡面对的就是:地区法院在量刑时,可能没有真正理解自己拥有多大的裁量权。二巡认为记录至少存在歧义,无法确认法官是否知道自己可以偏离 Career Offender Guideline,于是直接 remand,让地区法院在正确理解其裁量权范围后重新考虑量刑。 这个案子对夜月神的问题很有用,因为它说明: 二巡并不只管“法官最后选了哪个结果”;如果法官因为误解自己的权力范围,而没有真正进行法律赋予他的裁量判断,本身就可能形成 procedural error,并导致 remand。 另一个很直接的是 United States v. Zedner, 401 F.3d 36 (2d Cir. 2005)。这个案子里,被告明确主张地区法院误解了自己有权作 downward departure 的范围,二巡接受了其中一个这种主张,并认为需要重新量刑。 还有一个特别适合你们现在“有没有真正作出前置判断”这个思路的,是 United States v. Brooks, 889 F.3d 95 (2d Cir. 2018)。地区法院说自己是在行使 discretion 拒绝减刑,但没有说明是否先完成法律要求的 eligibility 判断。二巡认为记录不足以确认法院是否做了这个必要的第一步,因此 rem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