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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19 11:06:31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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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oy*** · 2026-08-19
如果原始报案人后来也做了债权登记,而检方和法院又认定这个债权登记属于虚假索赔甚至妨碍司法,那关键不是一句“他是不是受害者”,而是必须把同一个人的三种身份拆开:报案人、刑事victim、破产creditor。 尤其要查清楚法院认定“假”的到底是什么:只是金额夸大,还是债权法律基础不成立,还是连最核心的受害事实都是假的。如果认定虚假的恰恰是同一笔所谓诈骗损失,但这个人后来仍被政府用于victim count、loss、sentencing或remission,那就是一个需要政府和法院解释的直接矛盾。 5739现在已经证明,bankruptcy creditor pool和criminal vi...
发言原文
这份和解协议,是不是luc 想脱身刑事案的角色? 上了二巡的人是否可以论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