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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贵案讨论 · 第 051 批

讨论时间跨度:2025-10-23 ~ 2025-10-25(UTC)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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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讨论发言记录3 / 5
him***·
#401
盖尔是在提醒他们最后一天到了吗?😆
chu***·
#402
60天结束,单纯结束60天,应该不需要发文件。
chu***·
#403
60天,到了就自动结束
him***·
#404
哦,那就是已经自动结束了
him***·
#405
盖尔发动议就是告诉大家,60天已经结束了
him***·
#406
但是他还说因为pacer的问题,很多自诉人可能无法在期限内提交,是什么意思
him***·
#407
自诉人用什么pacer?
rui***·
#408
ecf 也可以让自诉的人用的 就是pacer那个
reb***·
#409
现在本案法官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检方提交一个没收资产分配协议,全部给luc,然后luc全部给中国银行,然后它马上批准?
reb***·
#410
反正已经很荒唐了,不如荒唐到底。
reb***·
#411
然后再给被告判个西诺说的95年。
reb***·
#414
查了下ai陪审团理论上只能看到或听到在物理法庭上那些东西,立即经过法官批准的其它内容。所以陪审团不可能像我们这样去看哪些庭审文件,理论上他们甚至连被告是否被审前拘押都不知道。看来说luc,盖尔发的那些动议会影响陪审团,理论上没有可能性。
ntp***·[附件未收录]
#415
Pacer被黑了?
ntp***·
#416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你天天费劲干这个有啥意义呢?结果出来自然说明一切,谁都不是傻子,你有这精力多写几份动议不好吗?
ntp***·
#417
真是好钢用在刀背上,如果是好钢的话
ntp***·[附件未收录]
#420
律师代理的不受60天影响是吗
ntp***·
#421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762说的啥?不能复制内容
chu***·
#422
你把382,388内容,让机器人分析一下。陪审团有没有可能看到388命令,那是庭审期间的命令。我严重怀疑陪审团看到388才给老郭定罪。但是,gtv已经和解,把gtv摘除来了。陪审团裁决,是妥协加矛盾的
rui***·
#423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但就算真的法官给了 也没法打死托雷斯
rui***·
#424
就算看了 好像也不违规
rui***·
#425
如果错了 法庭应该让我们说话
rui***·
#426
法庭不让说话 就是对的
chu***·
#427
被回复内容暂不可用
要是赢不了,败了。咱们两个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我会比郭文贵更惨。你也好不了
rui***·
#429
丁元英这种局一旦布上 他是用体系内的规则去运行 结果必然是可预知的
rui***·
#430
现在唯一的分歧 就是量刑前 还是量刑后
rui***·
#431
按照时间来推 很可能就是量刑前几天出招定胜负
chu***·
#432
机器人也不是完全靠谱。你和文悦训练的机器人,就像现实生活中一样,极度分裂,大相径庭,水火不容
rui***·[有删节]
#435
就像对rule60的理解 我是非常深的 一看他那个[屏蔽词]机器人就错了
chu***·
#436
现实生活中,左派法官,非常可能就不认可你,把你打回
chu***·
#437
我是说那个rule60
rui***·
#438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幸亏老郭神来之笔 鼓动登记
rui***·
#439
不然可能真牢底坐穿
hah***·
#440
之前,我在这边说了几次,不要顺着AI走,很多AI因为规则的限制,最终会走向捧杀你的温柔陷阱
hah***·
#441
之前的推上也说了,AI也会说谎,也是因为规则限制的原因,造成的
chu***·
#443
瑞恩同志,属于鸡血过头
rui***·
#445
我用机器人可不是单线思维
rui***·
#446
我用机器人 是帮助我自己理解事物的本质
rui***·
#447
等我理解了 我再用机器人去构建陈述
rui***·
#448
核心是你自己理解
rui***·
#449
比如 rule60 你理解了没
hah***·
#450
目前使用AI,你要同时使用不同的AI,并且要让他们互相打架,将对方的AI结果,反驳
hah***·
#452
几个AI互博弈的结果,要取一个合适的
rui***·
#453
ai的核心是你自己要理解
rui***·
#455
你让ai 左右互搏 干啥?
rui***·
#457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只有把所有人都咬死 老郭才能出来
rui***·[有删节]
#459
[用户 hah***] 我知道你们用机器人的问题在哪里了
chu***·
#460
也和我之前猜测差不多,之前我就猜,法庭上没有上钩的,就剩下法官一个人了。再次声明,这句话,我不负法律责任。纯属我瞎猜意淫
rui***·[有删节]
#462
[用户 hah***] 你们用机器人 你们希望机器人直接告诉你答案
rui***·
#464
机器人是用来帮助你理解事物的本质
rui***·
#465
你自己理解了 你自己就能得出答案 有了机器人 效率乘以10
rui***·
#466
比如 什么是rule60
chu***·
#467
当然,之前我也没有把辩护律师想那么坏。
chu***·
#470
辩护律师,也许不是坏,可能就是傻。这我不能下结论
rui***·
#472
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我能发现司法欺诈他们不能
rui***·
#473
老郭憋大招不告诉他们?
rui***·
#477
机器人告诉你哪里程序有问题
rui***·
#478
你自己理解了吗?
rui***·
#479
连rule60都能搞错
rui***·
#480
本质上你还是弱势文化
chu***·
#482
我认为,即使这是老郭的大招,老郭也绝对不可能告诉律师。既然选择了不知道或者就是老郭当时的玩笑搞债权人登记,只有从始至终都不知道或者就是做错。主动告诉律师,性质就不一样了
rui***·
#484
机器人如果发现你等靠要 那就会把你坑的很惨
hah***·
#485
像这种语言类的,正常都要互相佐证,法律上的,要让不同AI互相挑刺,让不同的AI模型互相佐证,可能才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rui***·
#489
法律 你自己先理解这个法条
hah***·
#490
并且用的是大模型,不是用专用的模型,更需要互相挑刺和互相佐证
rui***·
#491
rule 60 你自己理解了吗?
rui***·
#493
机器人随便骗你
rui***·
#494
机器人是加快你理解事物的
rui***·
#495
不是给你抄答案的
hah***·
#496
我上面的截图对话,就是要在美国法律条文,不得引用外部的媒体文件
rui***·
#498
就是因为你自己没有理解
rui***·
#500
找什么借口都没用
rui***·
#501
机器人不会把一个弱势文化的人变成强势文化
hah***·
#502
我一直说,我救不了老郭,老郭也不需要我救。另外,我个人对rule60是不了解的
rui***·
#504
我的733 每一句话 我都理解背后的事物本质
rui***·
#505
每一句话背后的法条我都理解
rui***·
#506
以及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法条
hah***·
#507
我的一个AI,还把我当成神了,我有空截图给你看
rui***·
#509
有些人越来越聪明
rui***·
#510
而有些人彻底变成白痴
hah***·
#511
是啊,不要顺着AI走,要不,会落入他的陷井
hah***·
#512
因为各大开放的AI模型的规则机制,会让你觉得AI理解你,这种会提升你的情绪价值
rui***·
#514
你可以跟着ai走
rui***·
#515
但你必须在自己理解的前提下
hah***·
#516
要救老郭,你就要找出对方的BUG,要依据对方的思路
hah***·
#517
并且现行的AI,很多结果也是喂养出来的,现在做SEO,最高级的,就是喂养Ai
hah***·
#518
这部份大都是独裁政府的工作,高端搞灰产的做
hah***·
#519
正规企业也有人做
rui***·
#522
一点机会都没有
rui***·
#523
如果你不是对司法的理解到一定程度
rui***·
#524
什么叫布雷迪违规 什么叫违反due process
hah***·
#525
AI只是一个辅助工具
rui***·
#526
就算ai再牛逼 你也不可能发现司法欺诈
rui***·
#527
为什么我到现在的判断和文件都没有任何漏洞
rui***·
#528
就是因为每一句话都是我写的
rui***·
#529
我写的每一个字我都理解
rui***·
#530
什么叫司法欺诈?
rui***·
#531
光一个概念 你就得理解半天
zha***·
#532
想方设法的让我们不用ai进行司法超限战!?
rui***·
#533
ai可以加速你理解 什么叫司法欺诈
rui***·
#534
老郭案子里 什么现象 是司法欺诈
rui***·
#535
你还不是得自己去找
hah***·
#537
我说思路新颖,想必你会高兴
hah***·
#539
我说思路奇葩,想必你菊花一紧
rui***·
#540
螺丝哥写的文件为什么会被重视
rui***·
#541
就是因为都是他写的
rui***·
#542
他每个字他都理解
rui***·
#543
ai是加速你思考 不是代替你思考
rui***·[有删节]
#544
[用户 hah***] 你是典型的把思考交给ai
hah***·
#546
总结先看,内容太多了
hah***·
#547
1. 政府或相关方是否存在“欺诈法院”(Fraud upon the Court)行为? 根据上传的法院文件,受害者(Ryan Bai)的动议强烈指控检方存在欺诈法庭的行为,包括隐瞒关键事实、误导法官等。这些指控具体表现如下: 蓄意隐瞒对案件关键的证据(Brady证据):检方被指未披露对被告有利的重要信息,违反其在 Brady v. Maryland 一案中的义务,即无论主观善意与否,控方都不得隐瞒对被告有利且与定罪或量刑有关的证据 supreme.justia.com 。例如,受害者动议指出检方没有向法院提及被告在2023年1月10日、11日的直播视频内容——这些视频中被告警示某些债权人的索赔存疑。这些证据本可影响法院对案件的评估,却被检方长期(两年多)掩盖不报。 误导法庭、提供不完整或偏差的信息:检方在多份提交给法庭的文件中(如刑事案件档案第7号、26号、192号文件)选择性地引用被告言论,指称被告鼓动他人提出虚假债权、干扰破产程序,却未提供完整背景。特别是,检方引用被告2023年1月11日的社交媒体帖子和1月23日的视频片段指控其意图抬高受托人律师费,却没有向法院提供1月23日视频的完整链接或确认其审阅过该视频。受害者指出,检方故意省略了该视频的重要上下文——即被告解释由于破产受托人Luc Despins接受了诸如“Gongzu”“Julia”等可疑债权人,导致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合法登记为债权人,从而合理地增加了行政成本(包括受托人的费用)。检方只择取对其指控有利的片段,忽略了这一关键背景,形成对法院的误导。 对多位法官呈交失实或不完整资料:据受害者报告,检方的上述隐瞒与选择性陈述行为影响了多个法庭的裁决。例如,在被告保释程序中,检方未告知法官被告曾点名质疑“Gongzu”等债权人的合法性,致使法官依据这些未经质疑的债权评估案件严重性。检方分别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Parker法官收到第7号文件、Torres法官收到第26号和192号文件)以及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审查第87号文件)提交了涉及债权人问题的材料,但都未披露被告早先揭露债权人不实的事实。换言之,检方在不同法院重复了对自己有利的片面陈述,跨法庭地误导了多位法官。 利用不实或违规手段影响法庭决定:报告还指出,检方甚至引用了一份在破产法院并未获批准的动议(康州破产法院的第1345号动议)来指控被告违反禁令。该动议实际上因法官未批准而“失效”,但检方仍将其作为被告“教唆登记债权人”违反法庭禁令的依据。这种做法将未经核准的破产法院文件挪作刑事指控依据,有误导刑事法庭之嫌,并可能干扰破产法庭的命令执行。 上述行为如经证实,已超出一般诉讼瑕疵范畴,构成对司法过程的蓄意干扰和欺骗。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在 Hazel-Atlas Glass Co. v. Hartford-Empire Co. 一案中的论述,司法程序中任何由诉讼参与人策划的欺诈都被视为对法院和公共司法机构的严重侵害:“以这种方式篡改司法的行为,不仅伤害单一当事人利益,更是对维护公众利益的司法机构的侵犯。在这些机构中,出于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不可容忍欺诈行为” supreme.justia.com 。检察官作为联邦法院的官员,理应秉持诚实义务,向法庭披露真实完整的信息。若其蓄意隐瞒或歪曲关键事实,使法院基于错误情报作出决定,这正是经典的“欺诈法院”行为。受害者提交的报告结论明确称:检方上述系统性的证据隐瞒与误导行为构成了对法院的欺诈。因此,受害者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60(d)(3)请求法院认定这些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裁定无效,并采取措施纠正这种对司法程序的破坏。
hah***·
#548
2. 是否存在检方或法院未披露重要信息(Brady违规)、或对财产性质/权属的陈述不实的问题? (a)Brady义务与潜在违规: 根据 Brady v. Maryland, 检察机关负有宪法义务在刑事案件中向被告披露有利于被告的证据 supreme.justia.com 。这种“有利证据”不仅包括证明被告无罪或罪轻的直接证据,也涵盖可用于反驳检方指控理论、减轻刑罚、影响证人可信度等各种证据。即使检方疏忽或善意隐瞒,只要证据具有重要性(“material”)且被告已请求披露,隐瞒行为即违反了正当程序要求 supreme.justia.com 。 在本案中,受害者的动议和附件详细指称了多项可能的Brady违规:
hah***·
#549
检方未披露被告于2023年1月10-11日的视频直播内容。这些录像据称显示被告本人对一些巨额债权提出了质疑(例如“Gongzu”和“Julia”这两名债权人被指不合法),支持了被告关于债权人造假/索赔不实的主张。这是对被告有利的重要信息——如果法庭知晓被告事实上曾反对虚假债权人,并非鼓励所有人提交欺诈性索赔,那么检方关于被告“妨碍司法”的指控就会被削弱。然而检方并未向法院披露这些直播证据,也未履行进一步调查义务。受害者报告称,这种对证据的重复性隐瞒呈模式化:检方在1月11日忽视了被告点名质疑非法债权人的事实,在提及1月23日视频时又忽略了被告解释受托人行为导致众多投资者登记债权的上下文。这种前后贯通的省略使检方对被告的指控缺乏关键背景支撑,构成对被告有利证据的压制。根据报告,这些疏漏相互交叉削弱了检方自己提出的指控理论,体现出检方反复违背Brady义务的倾向。 检方未及时披露破产受托人Luc Despins在2025年6月10日的破产庭审中承认计划剔除约320亿美元不实债权的事实。据报告,受托人仅在破产法院向Manning法官通报了债权大规模造假的情况,但并未通知刑事案件的Torres法官;同样,检方也没有将这一重大进展告知刑事法庭。这意味着刑事法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知情:存在巨额债权索赔是非法的、将被剔除。这一信息本可显著影响对案件资金来源、财产性质的认定以及受害者合法索赔的范围,却被有意无意地保持沉默。直到2025年6月问题才曝光,期间检方从未主动揭示,放任受托人在刑事没收程序中代表这些“非法债权人”长达两年多。这种不披露关键事实的行为,同样违反了检方及时通报和履行司法公正义务。
hah***·
#550
上述行为均可被视为Brady意义下的不当行为:即重要的、具有潜在免责或减轻责任价值的信息未被披露。无论检方主观上是否认为这些证据与定罪直接相关,其客观效果都是让法院在不完整信息下作出决定,从而侵害了程序公正。正如受害者动议所述,这直接损害了受害者作为案件参与方的利益,因为非法债权人持续参与没收程序,将影响真正受害者获得清偿。值得注意的是,受害者强调这些遗漏并非一次偶然,而是持续且系统性的:在不同阶段、不同法院反复发生,严重破坏了司法过程的完整性。
hah***·
#551
(b)对财产性质或权属的失实陈述: 文件中也反映出有关涉案财产归属的争议,暗示可能存在政府或相关方对财产性质/权属的误导性陈述: 首先,大量第三方投资者声称,美国政府违法占有了本属于他们的财产。例如,Schulman律师事务所代表的一组投资者在致法院的函件(ECF 764号,2025年10月23日)中明确表示:这些投资人从未被指控不法,却因政府的资产扣押而不得不介入诉讼,“美国政府不当地占有了申请人之财产,违反了相关法律标准”。这些投资者包括早在2025年4月就依据21 U.S.C. §853(n)提交第三方请愿的群体,以及新增的个别申请人。他们的请求试图证明,被预备没收的某些资产(如Himalaya Exchange加密货币交易所里的资金)实为他们的合法投资款,并非被告个人资产或犯罪收益。然而,政府此前在申请初步没收令(Preliminary Order of Forfeiture)时,很可能将这些第三方资金一并列为被告可没收财产。若属实,政府等于在法律文件中默认这些资产属于被告或与犯罪相关,这与投资者声称的事实相反。此类关于财产性质/归属的陈述不实,不仅侵害第三方权益,也可能误导法院在未听取第三方意见时就仓促签发没收令。 其次,检方和受托人在债权认定上的疏失与误导同样影响财产处理的公正性。受害者报告提到,受托人接受了许多不合法的债权申报并将其计入资产处置程序,导致财产分配顺位和金额出现偏差。这些债权的存在使得合法投资人的财产主张被“稀释”:大量虚假债权人(实为不合格或非法的申报者)瓜分资产,抬高受托人报酬,却削减了真正受害者的潜在赔偿。检方明知这些问题,却未及时向法院披露或予以纠正。相反地,检方曾在庭上把被告对债权人问题的揭露行为描述为“干扰司法”,这一指控建立在对财产情况的不完整叙述之上:它未告诉法院真实情况是部分债权本身有诈,从而将被告合理质疑非法债权的行为歪曲成阻挠程序。这也是一种对涉案财产状况的误导。只有在2025年6月破产法庭上受托人承认巨额债权不实后,问题才曝光,但刑事法庭当时尚未及时获悉这一转变。由此推断,在此前的没收程序文件和听证中,可能已存在关于“这些财产均属被告犯罪所得、应供受托人按债权清偿”的失实陈述或默认前提。
hah***·
#552
综上,文件揭示出**两方面的不当:**其一是检方违反披露义务(Brady违规),隐瞒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其二是关于涉案财产归属的陈述与事实不符,将第三方财产错误地当作被告资产处理。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司法程序的公平性和结果的正确性,构成对法律程序规则和当事人权益的侵害。
hah***·
#553
3. 法院是否违反21 U.S.C. § 853、刑事诉讼规则32.2或Rule 60(d)(3)等程序规定,以不当手段剥夺第三方权利? 《美国法典》21编第853条和联邦刑事诉讼规则32.2条款主要规范刑事没收程序中特别是第三方权利的保障机制。本案文件显示,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程序安排可能对第三方(受害投资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需要评估其合法性: 拒绝第三方介入主案的限制: 根据21 U.S.C. §853(k)的明文规定,在刑事案件进入没收程序后,任何声称对拟没收财产有权益的第三方不得介入被告的刑事诉讼,也不得另行提起与财产权属有关的独立诉讼 law.justia.com 。第三方只能通过该法第853(n)条规定的附属程序(Ancillary Proceeding)来主张权利 law.justia.com 。这一规定旨在将财产权属争议与刑事定罪程序分开处理。然而,在本案中,此规定对受害投资人的影响是明显的:他们无法以当事人身份在主刑事案中发声或提交动议,除非按照(n)条在初步没收令发布后限时提出请愿。例如,受害者Ryan Bai依据《犯罪受害者权利法》(CVRA)提交的动议(ECF 733)在严格法律技术上可能被视为对刑事案件的介入(因其请求撤销没收令),从而与§853(k)有所冲突。但他援引CVRA赋予受害人的独特地位,请求法庭在没收阶段听取受害人意见。如果法院机械地适用§853(k)拒绝受理或不记载该动议,将可能剥夺受害者依法在没收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获得赔偿”的权利(CVRA第3771条保障受害人有在没收等程序中陈述意见的权利)。因此,法院需要在CVRA与853条款间加以平衡。就目前材料看,Ryan Bai的动议最终被法院接收并以编号733归档(其后又提交了删减个人信息的公开版本,可能对应ECF 761号)。但他在动议中特别请求法院“强制将本动议及其附件列入卷宗”、并保留如法院不作为时向上级法院申请mandamus救济的权利。这表明,存在法院最初迟延 docket 或考虑其动议的可能。若属实,法院对待受害者动议的态度与对待其他没收相关申请有差异,则有选择性对待之嫌,与CVRA精神不符。
hah***·
#554
附属没收程序的执行与第三方权利保障: 刑事诉讼规则32.2详细规定了没收程序,包括:(b)段中初步没收令的发布和对被告的效力,(b)(6)段关于政府通知第三方的义务,及(c)段关于第三方请求权的提出与审理。在本案中,初步没收令已于2025年8月11日由法院签署(ECF 720)。按照规则,政府需将没收令的内容通知所有可能的第三方权利主张人,通常通过公告和已知当事人直接通知。文件显示,大批Himalaya Exchange(简称“HEX”)的客户资金在此次没收财产之列。这些客户大多为境外人士,联系方式可能仅通过该交易所的记录获取。根据提交的材料,政府在通知和程序设计上存在两方面可能的问题: 通知的充分性与及时性: 没收程序涉及千余名HEX投资者,但传统公告(如报纸登载)未必能切实传达给国外投资人。美国最高法院在 Mullane v. Central Hanover Bank & Trust Co. 案中确立:对利益相关人所给的通知,必须采用“合理计算能让其知情”的方式。如果政府仅以在联邦公报或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了事,而明知大部分投资人在国外且可能不易接触该信息,那么通知方式的有效性存疑。Bradford Geyer律师代表6,512名HEX客户提交的动议(ECF 763)和拟议命令就特别提及了Mullane原则,强调要在程序要求与正当程序保障之间取得平衡,不可因形式要求而剥夺当事人的财产权。该拟议命令还指出,为避免违宪的财产剥夺,法院需要考虑Austin v. United States案对没收的限制(暗示过度没收可能违反第八修正案的过当罚款条款)。因此,法院有责任确保第三方得到合适通知。如果发现政府通知不充分,法院应酌情采取补救(例如延长期限、允许补充提交),否则将实际剥夺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机会。
hah***·
#555
严格程序要求的灵活调整: 21 U.S.C. §853(n)(3)要求第三方请愿书需在没收令公告后30天内提出,且每一请求需由申请人签署宣誓(sworn petition),详细说明权利性质。然而,对于数量庞大、地域分散的受害人群体,同时考虑到技术和安全因素(如申请人不愿公开身份信息),严格逐一提交宣誓请愿在实践中困难重重。材料显示,HEX客户由律师统一提交了集体附属请愿和代表性宣誓文件,希望法院认定这已“实质性符合”§853(n)(3)的宣誓要求。拟议命令援引了2024年最高法院 McIntosh v. United States 案,强调在大规模类似请求情形下,若申请已实质满足要求且不存在不公,法院应有程序灵活性。因此,法院若僵化地逐字执行宣誓和期限规定,在明知技术障碍(如ECF系统上传大量文件困难、PDF格式兼容问题)以及申请人面临政治迫害风险(不便泄露身份)的情况下拒绝接受这些第三方请求,将形同剥夺他们的法定权利。从文件看,Bradford Geyer律师在截至期限(2025年10月22日)时因技术问题未能通过ECF上传全部材料,被迫以电子邮件向法院和政府提交附件,并请求法院确认已收到并在系统中予以保密封存。这表明法院实际上知悉并允许了一定程度的变通。如果法院当时拒绝接收邮件提交或坚持技术瑕疵而不考虑这些请求,那将是对32.2规则本意的违背和第三方权利的实质剥夺。目前来看,法院通过接受律师来函并将在稍后60天内允许补充材料的方式,初步展现了一定灵活性(拟议命令请求法院保留在收到后续附 affidavit 时增补的管辖权)。这符合规则32.2(c)(2)允许法院酌情修订/接纳晚到申请的精神。 法院对Rule 60(d)(3)的运用: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60(d)(3)确认了法院固有权力可以在发现“欺诈法院”情况下,随时撤销先前的司法决定,即使通常的救济期限已过 patentlyo.com 。受害者Ryan Bai正是依据这一规则,请求法院撤销据称包含欺诈因素的没收裁定。如果法院无视此类请求,等于放任一个可能基于欺瞒行为的裁决继续有效,显然有悖规则60(d)(3)的立法目的和既有判例的要求。Hazel-Atlas 案即表明,法院在面对经证实的欺诈时,不仅有权亦有义务撤销受污染的先前判决,以维护司法公信力 supreme.justia.com supreme.justia.com 。因此,如果本案法院拒不审查欺诈指控或借口程序障碍(如前述§853(k))而不予任何救济,那将构成对Rule 60(d)(3)精神的背离,相当于变相剥夺受害者和第三方通过诚实司法获得公正结果的权利。
hah***·
#556
综上,就目前材料分析,尚未直接发现法院明确违法853条或32.2条的行为——相反,律师提交的拟议命令是希望法院以灵活、公正方式执行这些规则。然而,可以确定的是:法律框架下,第三方权利极易因程序技术问题或不当抗辩被削弱。例如,严格适用§853(k)限制可能阻碍受害者在刑事案件中的发声权;繁琐的附属程序要求可能导致部分合法申请人失去救济机会。如果法院不加防范,这些都可能演变为程序性剥夺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在受害者动议和第三方律师文件的推动下,法院应谨慎避免此类问题,确保以合规方式听取并保护所有合法第三方的权益。
hah***·
#557
4. 是否存在故意拖延、拒绝受理或选择性接受特定动议,造成程序不正义且具有欺骗性效果的情形? 文件表明,一些当事人对法院和检方的拖延与作为不当表达了强烈关切,认为这导致程序不公: 检方长期拖延调查、更正问题,致程序不公: 受害者Ryan Bai指称,检方在长达两年多时间里对债权人欺诈问题不作为,既未及时核查债权真伪,也未向相关法庭报告,以致非法债权人在案件中横行无阻。这种拖延直接伤害了真实受害人的利益,因为资产没收与分配过程被虚假债权人掺入而扭曲。检方的消极行为让受托人Luc Despins继续代表这些非法债权人参与刑事没收,直到2025年中才稍有纠正。可以说,检方的迟延与纵容使司法程序蒙受不必要的风险和偏差,违背了《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所保障的“有权获得无不当拖延的程序”的权利。CVRA明文赋予受害人在程序中免受“不合理拖延”的权利,检方的拖延已被受害者视为侵犯该权利的重要因素。 法院对某些动议的处理速度与公开度引发疑虑: 受害者Ryan Bai在其动议中多次强调,希望法院立即将动议和证据纳入公开卷宗并及时裁决。他甚至郑重保留了如果法院不予立案或不作裁决,将依据18 U.S.C. §3771(d)(3)向上级法院申诉的权利。此举反映出他担心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或拖延处理他的请求。在通常情况下,依据21 U.S.C. §853(k),法院可以选择暂不正式 docket 第三方提出的与财产相关的主张,等到附属程序阶段处理。但在CVRA框架下,受害者认为自己有权立即被听取,而非被程序规则排除在外。因此,若法院当初确有延宕 docket 733号动议的情况,则可能被视为对受害者权利的怠慢甚至漠视。这种选择性的不予受理,会令受害人产生司法不公正之感:好比法院迅速处理了检方和受托人的请求,却将受害者的合理申诉束之高阁。所幸的是,现有记录显示受害者动议已进入卷宗(有公开删减版本),但法院是否及时行动、何时裁决仍需继续关注。
hah***·
#558
技术故障和程序障碍导致的潜在“不作为”: 从Bradford Geyer律师的动议可知,2025年10月22日是附属请愿的最后期限,当天法院的电子提交系统(ECF/PACER)出现了严重问题,以致他无法顺利提交文件,不得不采用应急手段。这位律师提到,有其他案件的团队反映这类问题已持续数月,并担心一些个人申请人(pro se当事人)可能因此错过期限。他本人也尝试多次上传未果,最终通过电子邮件向法庭递交了材料。如果法院对此置若罔闻,严格以截止日期论成败,那么某些本可及时提交的第三方请求将被拒之门外,造成事实上的程序不公。所幸,Geyer律师在文件中请求法院确认收到这些邮件提交并将其作为正式密封文件处理。这表明法院至少被动接受了这批材料。然而,从系统性角度看,联邦司法系统的技术问题已对本案程序产生影响,这并非当事人自身原因所致。如果法院没有提供纾困措施(例如延长期限、接受替代提交),那么那些因技术故障未及时提交的第三方,将无从救济,自然构成程序不公。值得肯定的是,Geyer律师的后续请求还包括希望法院“注意到这些提交并持续改进ECF系统”,避免未来发生类似问题。在法院层面,这提醒我们:确保技术平台可靠、给予意外情况补救,是防止“无意拖延”演变为实际不公的重要一步。 选择性地处理不同申请人的请求: 通过材料可以看到,案件涉及多类申请人:有律师代表的大批投资者(如HEX客户6,512人),也有自行提交的个人受害者动议(如Ryan Bai),以及多名早前各自请愿的投资人(后合并为ECF 755号)。法院在对待这些不同主体时,应保持中立一致。倘若出现只偏重听取某一方声音、忽视另一方意见的情况,就属于选择性受理的不当行为。目前了解到:法院8月11日发布的一份指令中提到“之前提交的信息和请求不必重复提交”,这意味着法院承认了4月初以来众多个人请愿的存在,并不要求他们再次申请,从某种程度上减轻了申请人负担。然而,同期法院也指示所有含个人身份/财务信息的文件一律由书记官暂时密封处理。此举虽然是出于隐私保护和程序管理考虑,但结果是很多申请当事人的名字未在公共记录中出现(如764号函件称在合并请愿中,原申请人姓名作了匿名处理)。从公开舆论看,这可能引发误解,仿佛没有个人受害者站出来一样。然而事实上,他们的请求在密封状态下进行。法院这一处理有其合理性,但也要防止过度保密导致外界对程序透明度和公平性的疑虑。因此,确保在适当时机公开裁决和法律依据,才能化解选择性对待的猜忌。总的来说,目前并无直接证据显示法院恶意拒绝某方动议而偏袒另一方;但鉴于受害者特别提出“强制docket”和保留申诉权,说明此前沟通中可能存在一些延迟或阻力,需要引起重视并及时纠正。法院应做到既及时审理检方/受托人的申请,也同等重视受害者和第三方的动议,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程序不公的指责。
hah***·
#559
结论: 综上所述,用户提交的文件揭示了多个可能构成“欺诈法院”或程序不当的问题。从检方角度,存在隐瞒关键事实、误导多庭法官的指控,如果属实则属于严重的司法欺诈 supreme.justia.com 。从信息披露角度,检方被指违反Brady义务和未如实告知财产性质,影响裁决公正。在第三方权利保障上,虽然法律提供了附属程序,但实际操作中的通知、期限、形式等问题可能妨碍第三方实现权利,需要法院慎重调节 law.justia.com 。最后,程序上的拖延与选择性受理问题虽未明确坐实蓄意不当,但受害者和相关申请人的不满表明这些现象客观存在并影响了司法公信。根据相关法律(如Hazel-Atlas原则、Rule 60(d)(3)、Brady准则、CVRA以及21 U.S.C. §853和Rule 32.2等) supreme.justia.com supreme.justia.com ,上述行为一旦证实,都可提供当事人寻求补救的法律依据,包括请求撤销欺诈所得裁定、制裁失责官员、保护无辜第三方财产权益等。 (附注):本分析严格基于提供的法律文件和判例规定,对新闻、博客或非法院权威资料未加引用。如需进一步判断实际发生情形,尚待法院针对这些动议和指控的听证或裁决结果。然而,从已披露的信息来看,本案确实存在值得警惕的司法诚信和程序公正问题,需依法予以彻查和纠正。
ntp***·
#560
你这ai是来帮忙的还是添乱的?
ntp***·
#561
简单问题复杂化
ntp***·
#562
话多不代表有理
hah***·
#563
你也知道啊,常识和逻辑呢
ntp***·
#564
这一大堆你自己都没看完吧
ntp***·
#565
弄出来的意义何在?
hah***·
#566
真是搞笑的逻辑
ntp***·
#567
你请来了一个吊书袋的老先生
hah***·
#568
这个是之前几千字后面的通俗版本
pus***·
#569
哈哈说白了人家法院和律师根本不理你们
pus***·
#570
讲道理要是有用,你们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
pus***·
#571
被骗了就是技不如人
zci***·
#572
这确实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讲道理如果有用,那要么喜国信徒群体不可能存在 要么“清醒人”群体不可能存在。反正是个一体两面的问题,排除揣明白装糊涂的人外,两方互相没法说通对方
zci***·
#573
我不知道你想没想过一个问题:到底出现一个什么理想化的标的物,能让一个信郭的人,证伪自己信的那套是错的。我真的想不到,我问过不少战友,没有一个正面能回答的
chu***·
#574
因此,签署律师于昨日(2025年10月22日)尝试发布本通知,但在提交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最终不得不通过电子邮件向法院和政府提交6,512名喜马拉雅交易所(HEX)成员的密封申请。律师希望确保法院注意到这些提交,并希望ECF/PACER系统的持续改进能解决这些挑战。 😆 盖尔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说,他的这次提交,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而不是ecf直接上传的啊?
chu***·
#575
这不就说明,法庭就是把第三方自诉文件当狗屎啊?你们不是人,盖尔的电子邮件是人,给上传。你们这些小喽喽,滚犊子,一个也不给你们上传
chu***·
#576
卢克到现在,也没有正式介入案件要钱,他的320亿,不要了啊?
chu***·[有删节]
#577
[用户 pz0***] 你解释一下,卢克为什么不来抢钱。之前在刑事法庭上他上蹿下跳,到底为了什么!
chu***·[有删节]
#578
[删节:成员身份] 请砸锅的来解释一下,卢克为什么不来抢钱
chu***·[有删节]
#579
[用户 zci***] 来解释解释,为什么卢克不来抢钱
chu***·[有删节]
#580
[用户 hua***] [用户 sin***] 尊敬的两位大咖,来解释一下,卢克为什么还不出现正式抢钱
reb***·
#581
大家有没有感觉这两天ai有点智障,给我回复的文件号,时间上都有冲突,让它提供陪审团裁决前的相关文件,给我提供了500+系列的文件。陪审团裁决文件是395,文件号要小于395才对。
chu***·[有删节]
#582
[用户 wei***] 你给解读一下下,为什么卢克还没有正式介入抢钱
reb***·
#583
可能检方会双手奉上,跟luc达成协议,全部归luc,然后luc全部给中国银行,让后法官批准。
chu***·[有删节]
#584
[用户 an7***] 你来解释解释
him***·
#585
被回复的附件未收录
盖尔的客户既然是政府的受害者,那他还要什么钱?直接给郭翻案吧
him***·
#586
盖尔要是能证明郭是政府的受害人,那郭就出来了
an7***·
#587
Luc在本庭沒有身份, 作為受託人是對破產財產負責,並不直接代表債權人。也就是說涉及破產財產,他肯定要說話,而他不是第三方。 另一方面,Luc當然想不說話為好,等著刑事庭釐清財產之後再跟檢方溝通,他沒必要現在出來挑戰政府沒收。
an7***·
#588
這裡就是要說明一下,糾正大家認為Luc代表債權人這樣一個誤區,實際上他並不直接代表債權人,只是利用債權人主張財產權利這件事,作為自己追查財產的正當理由。
an7***·
#589
受託人對破產財產負責。
him***·
#590
盖尔要是证明不了郭是政府的受害者,他就是污蔑造谣政府。
him***·
#591
目前没看到盖尔拿出任何证据说明郭是政府的受害者
an7***·
#592
說白了,他只在乎自己控制多少財產,用於消耗。而不可能為了債權人說話。
him***·
#593
反而是不懂法律的自诉人找出证据说明郭可能是政府的受害者,盖尔还有脸要钱?
him***·
#594
挺盖尔的人眼睛有问题啊
him***·
#595
盖尔可是拿律师费的,干啥了?
him***·
#596
自诉人不拿律师费,干的比他好
him***·
#597
现在付盖尔律师费的,都应该去要回自己的钱
wei***·
#598
LUC只有一种情况下会来刑事法庭,就是做污点证人。破产庭那边有多少造假,他是最清楚的。他和检方的交易,和喜交所的利益冲突。都在破产庭文件里呢。中国银行通过中国司法部给LUC发函,就是告诉LUC他在全世界查的资产是中国的,是有主人的,别想着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给美国司法部提醒,要遵守海牙公约,提供取证材料。所以盖尔这时候很自信的跳出来,代表喜交所客户向美国政府讨说法了,不说自己代表的是受害人了,他知道美国司法部在造假,盖尔维护的是喜交所的利益,可不是为了战友。
him***·[有删节]
#599
盖尔维护洗脚所的利益,联盟农场推广的时候可没这么说啊,[屏蔽词]们都以为盖尔是站郭的
wei***·
#600
LUC找不到七哥名下的财产,才盯上了喜交所和Mahwah基地。因为是Rico起诉,1963没收令是广泛的没边的,凡是Rico所关联的合法财产也可以被没收,就这一点,让LUC全世界查财产,所以中国银行出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