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所以不能简单把这些客户邮件里的指控当成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 但它至少证明了一件事: 到了2025年3月,Geyer所代表客户内部已经真实发生了“我什么时候被变成郭案victim了?”的授权争议。 而且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人。 随后又出现 ECF 508。 Chunk Chyi正式向法院要求撤销与Geyer之间的representation agreement,并要求法院宣告所谓数千HEX客户协议无效。他声称自己在2023年12月是在第三方误导下签约,理解的是让Geyer去追回HEX资金。 然后又有 ECF 709。 另一个申请人Beibei Zhu提出非常严重的指控,声称Geyer未经有效授权代表她,并要求法院处罚Geyer。 接下来就出现了非常关键的 ECF 712——Geyer自己的回应。 Geyer没有说“我从来没代表她”。 恰恰相反,他说他检查记录以后发现: Beibei Zhu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20登记成为他的client,而且后来被列入2025年4月7日密封提交的6,491人master roster。 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为它说明Geyer证明授权的方法之一,确实是: 2023年客户在那个registration system里的登记记录。 那么你下一步就应该死死追一个文件: 2023年12月那份真正的Client Agreement / Registration Agreement全文 这可能是整条证据链的“钥匙”。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 2023年12月22日的registration记录,到了2025年仍然被Geyer用来证明自己有权把某个人列进6,491人的master roster。 那份2023 agreement里到底写了什么? 尤其要找这几个词: victim Miles Guo / Kwok fraud CVRA restitution remission 21 U.S.C. §853(n) Rule 41(g) Department of Justice return/recovery of seized property 如果2023年的协议只是: authorize Geyer to recover my seized HEX property from the Government 却没有: authorize Geyer to identify me or act for me as a victim of defendants’ fraud in a remission process 那么问题就非常大。 反过来,如果原始协议本身已经非常宽,明确授权他采取任何restitution/remission/victim程序,那“偷梁换柱”的说法就会弱很多。 所以真正决定这篇文章强弱的不是评论,而是原始授权书。